主题:市人社局解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访谈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00
  • 访谈地点:海西晨报微信视频号直播间
  • 访谈嘉宾: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荣

访谈介绍:
  2023年10月27日(周五)20:00,市人社局领导做客海西晨报微信视频号直播间,解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主持人


  大家好,我是海西晨报的主播嘉汶。欢迎大家来到“全民参保 共享美好”2023年厦门市“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的直播间。
  

主持人


  社会保障牵动着千家万户,关系到民生福祉。近几年来,我们可以感受到社保服务越来越贴心,社保经办流程越来越规范,群众办事越来越方便。今年,我国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那么,《条例》对社保经办服务提出了哪些要求?有什么意义?《条例》出台以后,老百姓体验到的社保经办服务将会有哪些变化?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荣做客直播间,为大家介绍这部《条例》、解答社保经办服务方面的疑问。
  

主持人


  陈局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直播间,首先有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条例》的基本情况,谢谢!
  

陈副局长


  大家好!下面我先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部《条例》的情况。
  社会保险和大家息息相关,平时不管是参加社保、申领社保待遇还是咨询社保政策,都会体验到社保经办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在服务人民群众、落实民生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出台,让社保经办服务有了更多、更全面的法治保障,在规范经办、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维护权益、促进公平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它作为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更好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
  

主持人


  您刚才说到《条例》会让社保经办服务更加规范,那么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有哪些方面?涉及到哪些内容?
  

陈副局长


  好的。这部《条例》分为7个章节,共有63条规定。主要从适用范围、经办机构职责、便民利民要求、法律责任5个方面进行明确。
  在明确适用范围方面,规定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在明确经办机构职责方面,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信息记录和保管、待遇核定和发放等职责;在明确便民利民要求方面,要求相关部门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减少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以及对特殊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
  在监督管理举措方面,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社会保险服务,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保经办机构、社保服务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要求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此外,在明确法律责任方面,针对骗取社保基金支出,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保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


  相信有了这5方面的“明确”,社保经办服务会更规范。那么我们作为群众,在《条例》出台以后,是否会体验到更多社保经办服务方面的便利?
  

陈副局长


  是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险经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证明材料偏多、转移接续不畅、经办时限不明确等,《条例》从法律制度上对社会保险经办加以细化完善。《条例》出台以后,各相关部门将着力健全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办事群众也可以体验到更加贴心、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主持人


  在便民方面,《条例》提出哪些具体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了哪些配套举措?
  

陈副局长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要求压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材料。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强无障碍服务,通过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务。
  比如,在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上,近年来人社部门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推动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通过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自助认证。
  

主持人


  好的。除了社保经办服务提升以外,前面您有提到,《条例》在社保基金安全方面,也做出了一些规定,具体有哪些措施?
  

陈副局长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条例》也特别强调了“安全”的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有关规定。《条例》规定,“对涉嫌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继续享受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不符合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停止发放待遇”“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难以一次性退回的,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也可以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第二个方面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最后一个方面是明确了用人单位和个人责任。《条例》对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需要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规定,要求“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样将便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掌握待遇领取人的状况,及时核实并停发待遇。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社保经办事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便民利民。
  

主持人


  好的,感谢陈局为我们作了详细的介绍。接下来,我们进入社保热点解答环节,我们在留言中挑选了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社保服务经办方面问题,想请陈局来为我们做一下解答。
  

陈副局长


  好的。
  

主持人


  第一个问题是,马上退休了,可以通过网络办退休吗?
  

陈副局长


  可以,符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的参保人于退休当月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xm.gov.cn,进入“网上办事”界面,以个人账户登录“个人办事”(初始密码为医社保卡交易密码)或单位账户登录“单位办事”,选择社会保障模块下的“养老保险”-“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提前退休)申请”,阅读网办必读后可进行申请。申请过程中请仔细填写并核对本人的退休信息,确认无误后完成操作。
  

主持人


  第二个问题是,近期失业了,想知道失业保险待遇如何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陈副局长


  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办理完停保减员手续的五个工作日后,携带相关材料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前有单位的按失业前单位的社保分工规则,由市或区社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户口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二)本人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三)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转移凭证。
  除了窗口渠道以外,我们还提供线上办理渠道。可直接在人社局官网、人社个人微信号,自助办理失业保险金,方便快捷,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手续。
  

主持人


  第三个问题是,工伤职工在医院治疗工伤,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结算吗?
  

陈副局长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需要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不能直接用社保卡结算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但可申请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统一结算,统一结算审批通过后,携带职工社会保障卡至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收费处即可办理统一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对医疗康复费用进行挂账处理,费用由工伤基金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主持人


  好的,感谢陈局为我们作了详细的解答。我们今天的直播到这里就要跟大家说再见了,如果您有社保经办服务方面的疑问想要了解,也欢迎您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