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市人社局解读《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 访谈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00-10:00
  • 访谈地点:厦门市政府办公厅
  • 访谈嘉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新良

访谈介绍:
  2023年1月4日(周三)上午9:00-10:00,市人社局领导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在线提问时间截止至1月4日上午10:00。
  

主题:市人社局解读《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 访谈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00-10:00
  • 访谈地点:厦门市政府办公厅
  • 访谈嘉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新良

访谈介绍:
  2023年1月4日(周三)上午9:00-10:00,市人社局领导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解读《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在线提问时间截止至1月4日上午10:00。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为加强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管理,明确我市奖励补助标准,近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p><p>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新良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彭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彭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谢谢!

彭副局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多次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p><p>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p><p>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彭副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中指出,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提出贯彻措施,大力推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彭副局长

  职业技能竞赛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激励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此次出台《管理办法》,通过制度性文件对接上级竞赛,科学归纳、全面总结我市在竞赛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全面促进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扩容、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促进劳动者总体技能水平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市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主持人

  《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亮点,能否请您也给我们介绍一下?

彭副局长

  《管理办法》充分总结了我市以往竞赛组织与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参照、借鉴了《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政策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p><p>  一是明确竞赛组织架构。</p><p>  《管理办法》设置了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执行委员会为主的组织架构,施行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制,明确了各组织的主要职责,强化了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的全过程管理。

彭副局长

  二是主动对接上级赛事。</p><p>  《管理办法》按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建设要求,主动对接上级竞赛活动,加强市级技能竞赛的选拔作用,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每2年举办一次的实际情况,确定市级一类竞赛按“大小年”形式举办,同一职业(工种)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举办,避免选手每年重复参赛,最大化提升办赛实效;市级竞赛同时作为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举办的,裁判员可按照世界技能大赛“裁教一体”的方式产生,即由各参赛队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或教练,经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直接组成该职业(工种)竞赛项目的裁判队伍,让选手和裁判更早适应世界技能大赛规则。

彭副局长

  三是合理制定竞赛奖励。</p><p>  历年来,我市选手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以精神奖励为主,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补助参考各地市情况发放,《管理办法》秉承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激励选手走技能报国之路的原则,分级分类设置竞赛奖励。竞赛奖励按照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人社部牵头主办的国家级一类竞赛和专项赛事、省人社厅牵头主办省级一类竞赛、市人社局牵头主办市级一类竞赛的我市选手进行分类设置,不同层级的同一竞赛项目,可按各层级竞赛分别给予奖励。

彭副局长

  四是推进评价制度改革。</p><p>  《管理办法》依照现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将竞赛理念与先进标准融入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根据选手成绩对其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竞赛活动大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主持人

  《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其他竞赛相比有哪些不同呢?

彭副局长

  《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职业技能竞赛有三个明显特征:</p><p>  一是体系不同,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是“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行业企业及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职业技能竞赛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社会发展与产业需要,结合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企业生产与技术革新制定竞赛计划;

彭副局长

  二是标准不同,职业技能竞赛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竞赛工种原则上为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且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竞赛按照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命题,竞赛内容突出技能操作;

彭副局长

  三是奖励不同,因职业技能竞赛围绕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取得佳绩的选手除了物质层面的奖励外,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或认定,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主持人

  那么,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相比,又有哪些区别呢?

彭副局长

  市级一类竞赛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的全市性、跨行业的竞赛;市级二类竞赛为市级行业单位主办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的单一行业的竞赛。

主持人

  能否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市每年的竞赛计划是如何确定的呢?

彭副局长

  我市各类竞赛计划主要对接上级竞赛选拔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新领域(如新能源、人工智能、数字化)、民生领域(如托育、护理、康养、家政)和乡村振兴领域等职业(项目)工种,主办单位于每年的十二月底前向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集中申报下一年度的市级竞赛活动计划,经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评估符合申办条件的,列入市级竞赛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未申报的竞赛活动,则在相应的竞赛实施周期内一般不再受理。2023年度竞赛计划征集文件已发布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请各位网友关注。

主持人

  对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我市选手及指导老师,具体都有哪些物质奖励呢?

彭副局长

  为建立职业技能竞赛激励长效工作机制,《管理办法》规定对在各个层级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优秀选手及指导老师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p><p>  第一,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市选手,分别按照国家奖励标准同比例配套奖励;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未获奖的我市选手给予3万元/人奖励;上述选手其专家教练按每个项目1:1配套奖励;

彭副局长

  第二,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人、4万元/人、3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5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人奖励;上述选手其专家教练按每个项目1:1配套奖励;

彭副局长

  第三,对参加人社部牵头主办的国家级一类竞赛和专项赛事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3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5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1.5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人奖励;

彭副局长

  第四,对参加省人社厅牵头主办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3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5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0.8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0.5万元/人奖励;

彭副局长

  第五,对参加市人社局牵头主办市级一类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给予0.5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2-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4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6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3万元/人奖励。

主持人

  那么,选手的职业技能等级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呢?

彭副局长

  对市级竞赛中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考核均合格,或对仅设置操作技能考核的竞赛中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市级一类竞赛的可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市级二类竞赛的可认定为中级工技能等级。

彭副局长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对在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技能等级(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3名的选手,已具有高级工的,最高可晋升为技师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及以上的,不再晋升;对在市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工技能等级。

主持人

  好的,谢谢彭副局长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网友(网友)

  请问2023年的职业技能竞赛安排,我要如何查询才能了解到呢?

彭副局长

  每年2、3月份,市人社局将根据上年底竞赛计划的征集情况,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新领域(如新能源、人工智能、数字化)、民生领域(如托育、护理、康养、家政)和乡村振兴领域等职业(项目)工种,确定本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包括竞赛工种、承办单位、竞赛地点、拟定选拔赛及决赛时间,在市人社局的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网友持续关注。

王(网友)

  职业技能竞赛要如何报名?

彭副局长

  厦门市人社局在厦门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竞赛通知公告,明确报名事项、附上报名表,届时按照通知的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即可。

打工(网友)

  我在企业上班有十年了,一直没有去考技能等级和职称,可以报名参加市里的一类竞赛吗?

彭副局长

  可以。报名参加市级一类竞赛,一般应持有对应竞赛项目的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助理级以上职称证书,未取得的,在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即可报名参赛。

陈女士(网友)

  如果参与承办职业技能竞赛,政府有给补贴吗?

彭副局长

  有的。竞赛结束后,对承办市级一类竞赛的单位按竞赛项目分类规定的A类、B类、C类三档分别给予12万、8万、5万元补助;对承办市级二类竞赛的单位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补助。补助主要用于竞赛组织、方案制定、命题、裁判监督仲裁等人员的劳务费、办公费、场地租用费、材料损耗费、竞赛宣传费等,不得用于竞赛主办或承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等支出。

李先生(网友)

  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证?和以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一样吗?

彭副局长

  自2013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由人社部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外的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p><p>  2019年8月,人社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在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同时,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p><p>  和以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颁发部门不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由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或行业中心颁发,由人社部和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盖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由在人社部门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由机构盖章。</p><p>  虽然颁发主体发生了变化,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效力不变、专业地位不变、政策福利不变:一是依靠标准相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都围绕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开展,都有不同的等级划分;二是使用性质相同,证书改革前后具有同等效力,都可在人社部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上查询证书信息,都可以享受相关国家政策;三是享受补贴相同,证书改革前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可以申领证书补贴。

郑先生(网友)

  领导好,我了解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由认定机构来盖章的,那竞赛给的证书是谁来盖章呢?

彭副局长

  对在市级竞赛中符合技能等级认定或晋升的选手,将以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为盖章的方式,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也是我市实行职业资格改革以来首次以中心代为盖章形式发放的技能等级证书。

主持人

  非常感谢彭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