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首创“零负担”参保模式。翔安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贷款贴息政策原已实施多年,但因原贴息贷款政策覆盖对象范围小、申请贷款条件多、手续复杂,被征地人员难以找到合适的贷款担保人,造成大部分被征地人员无法办理贴息贷款。翔安区人社局提出了由区政府与商业银行合作、降低贷款申请标准、简化贷款手续,由区属国企为参保人提供担保的模式,在全市率先实施“财政补助+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国企担保”的新型参保扶持措施,使广大被征地人员保得起、得实惠、无忧虑。全区参加被征人员养老保险达4.87万人,每月享受退养金751.49元以上。
二是保障性就业补贴助推转产就业。自2010年开始对辖区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退养渔民、畜禽退养人员每月发放保障性就业补贴。每月补贴金额经多次调整,2019年7月起,补贴标准从最初的150-200元/人提高到220-280元,受益对象达2.35万人。
三是老人养老补助提升居民晚年生活水平。自2013年起对年满68周岁及以上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人员,每月发放老人养老补助。该补助发放标准从2017年起调增至每人每月300元,并且可以在享受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最低290元退养金的基础上叠加发放,每月生活费达590元以上,受益对象达8443人。
四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全覆盖。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45-59周岁城乡居民给予参保补助,4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率年年保持99%以上。2018年出台了《关于修订翔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规定的通知》,将参保补助对象扩到16-59周岁城乡居民,实现参保补助全覆盖。现翔安区对辖区16周岁以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每人每年按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参保补助,即每人每年补助200元,全区补助对象达13.0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