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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时间: 2019-10-25 11:09

  一是完善政策。对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政策进行梳理,着力补短板、强落实,确保人群全覆盖,主动和市财政部门沟通,出台贫困人员按年200元的标准由政府代缴的政策,中断缴费无需补缴可直接申领待遇,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是摸清底数。积极和市民政局、信息中心沟通协调,获取我市贫困人员数据。将数据信息下发到各区,通过社区入户核实,并针对居民的疑虑印发《厦门市社保扶贫宣传要点》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动员。

  三是落实责任。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区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层层传达压力,对进度较慢的区采取实地、会议、电话等形式进行指导调度。各区建立台账,落实实名制管理,逐户动员逐人销号,确保一个不落一个不少。

  截至9月30日,全市共有7652个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1814人于6月底前实现应领尽领,实现了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