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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时间: 2020-05-21 01:02

  5月15日上午,局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形势。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以学习贯彻《规定》和市委对我局主体责任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要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三要坚持以上率下,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从局党组成员做起,切实扛起统筹谋划之责、推动落实之责、示范引领之责,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立标杆、做表率。

  四要压紧压实责任。机关各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五要依据《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局党组及成员《责任清单》,统筹抓好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基层党建等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六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