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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鼓励弹性休假 倡导员工留厦过年
时间: 2021-01-04 11:39

  还有一个多月,中国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就要到了,然而,当前境外疫情呈加速上升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天(1月4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出两封倡议书,鼓励弹性休假,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级人社部门也将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通知》鼓励弹性休假、就地休假。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厦,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出境。

  市人社局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各用人单位应准确把握两节期间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法律标准,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两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

  《通知》还指出,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用人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为留厦过年的职工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关怀服务,让员工春节期间与家人团聚不用愁,让留厦过节职工感受到企业“家”的温馨氛围。

  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劳资纠纷查处调解力度,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案件。人社部门也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窗口、信件、12333人社热线、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纠纷行调解申请,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的作用,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主动创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市人社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专门梳理发布《2021年元旦、春节放假与工资支付政策指引》,指导用人单位和员工了解、用好休息休假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