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上级动态
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卫宠到三明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进行工作调研
时间: 2019-12-11 15:23

  11月2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卫宠到三明开展全省人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并对三明市人社工作及人社系统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厅办公室主任、二级巡视员郝军,三明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成城一同调研。

  在三明市人社局,林卫宠厅长围绕“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扎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结合我省人社领域工作实际,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深入解读,并以问题导向同三明市人社系统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三明市人社局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情况,对下一步开展好主题教育予以指导。 

  林卫宠强调,这次全会时机关键、继往开来,主题重大、事关根本,成果丰硕、影响深远,对这次全会的历史地位及其深远影响,应当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长远发展中来认识和把握。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推动全会精神入心入脑,确保全会精神落地落实。 

  林卫宠强调,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社系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突出学习和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突出坚持和巩固,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突出遵守和执行,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要突出坚持和完善,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要突出衔接和联动,做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要突出指导和引领,认真梳理和谋划重点工作。 

  林卫宠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突出抓好就业这个第一民生,突出抓好社会保障这个“社会稳定器”,突出抓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突出抓好劳动关系这个社会和谐基石,突出抓好人社扶贫这个攻坚任务,突出抓好行风建设这个战略支撑,突出抓好专项规划这个发展蓝图,突出抓好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保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奋力谱写新时代人社事业建设发展新篇章。 

  在明溪县,林卫宠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雪峰镇紫岭社区、瀚仙镇岩里村便民信息化平台、胡坊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每到一处,林卫宠认真察看场所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办理等情况,与基层工作人员详细交谈,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方面提出意见。林卫宠厅长一行还走访了市级优秀创业创新典型项目——明溪县佰思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用工缺工等情况。林卫宠提出,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做好人社工作末端服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更加高效便民的公共服务体系;要把富民增收、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送人岗适配的岗位信息,对于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户,要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实现在家门口就业;要把人社公共服务送到每位群众身边,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构建更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据悉,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根据中央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人社部工作要求,结合我省人社领域工作实际,省人社厅党组决定由厅领导带队到各地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并在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分别挂钩一个设区市。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民生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导推动今年重点任务落实,调研谋划明年工作,联动推进第一批主题教育“回头看”、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和为民服务解难题有关工作,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林卫宠厅长在三明市人社局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林卫宠厅长与三明市人社局干部座谈交流  

    

   

  林卫宠厅长在雪峰镇紫岭社区了解便民信息化平台运行情况 

    

   

  林卫宠厅长对瀚仙镇岩里村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林卫宠厅长听取明溪县佰思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介绍 

    

   

  林卫宠厅长实地察看胡坊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林卫宠厅长走访胡坊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户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