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省人社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福建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宝珍教授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在家厅领导、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等98人参加了学习会。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永生同志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胡宝珍教授围绕“民法典与我们”,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主要的修改内容、如何看待民法典”等方面作了宣讲。报告深入浅出地串讲了民法典,理清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思路,既有思想性,又有操作性,既是一次系统翔实的宣讲,也是一次法律知识的宣贯。
会议强调,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要求,认真组织民法典系列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厅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学,坚持原原本本、逐编逐条学,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人社工作的本领;要丰富形式学,坚持以集体学习带动个人自学,既集中发力,又长期坚持,使民法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宣传解读学,自觉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人社政策宣传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富强文明。(机关党委)
福建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宝珍教授授课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永生同志主持并讲话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