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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厦门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最高每月可领1615元
时间: 2017-07-07 10:50

  厦门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最高每月可领1615元

 

  厦门提高了本市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1700元/月,因此厦门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限相应调整为:第一档1445元/月,第二档1530元/月,第三档1615元/月。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业金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月标准平均涨幅达到13.3%。

  厦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

  符合条件的厦门本市户籍专业人员,可进行网上办理或收集提供相关材料,或到各自所属的市区社保中心前台办理。

  想要在网上办理的厦门本市户籍专业人员,必须符合3个条件:一是2003年7月及以后个人首次就业参保,并且是第一次申请本市失业保险待遇的;或属于2003年7月及以后个人首次就业参保,有申请过失业保险待遇的,需符合前次失业保险待遇已领取完毕并且不存在失业缴费和申领待遇重叠的前提;二是社保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三是本人的厦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来源:海西晨报 2017年7月7日 A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