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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毕业生求职创业可补贴2000元
时间: 2019-01-25 10:32

今年由线下经办改为网上办理,离校前就能领到

  市人社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相比往年,2019年起,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线下经办改为网上办理。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根据《通知》,各院校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9年3月1日至2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注册”,根据“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申请。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对省内生源毕业生申请资格进行自动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于4月15日前完成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各院校应根据复核结果,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处),并按规定从当年度市财政局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向各院校拨付资金。各院校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补贴对象

  在厦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受理部门

  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2-5396591

  (来源:厦门晚报 2019年1月25日 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