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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厦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上调
时间: 2019-07-24 09:00

  今年1月1日起执行,本月底前补发1月至7月调整金额

  记者了解到,厦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要上调了。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公布了调整方案。这是厦门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5年上调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2018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此次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至7月的调整金额将在7月底前补发。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调整方法和标准

  厦门养老金的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部分与挂钩调整部分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调整水平按2018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增加。另统一增加工龄调整32元。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不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标准的2.56%调整增加。

  适当倾斜部分,对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其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低于3526元的,补齐至3526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企业退休高龄人员的倾斜调整继续按我市现行的标准和做法执行,即年满70至74周岁的享受100元,年满75至79周岁的享受150元,年满80周岁的享受200元。退休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即由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不再集中调整。

  因此,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到龄次月已经享受了高龄补贴,故本次补发的调整金额里不包含调增的高龄补贴。

  咨询方式

  退休人员如果有疑问,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点击“网上办事”“厦门人社个人网厅”查询,或在人社自助终端、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进行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咨询,或到市、区社保经办窗口现场咨询。S9724009

(来源:海西晨报 2019年7月24日 第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