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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开始申报
时间: 2019-08-13 17:46

  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2018年度我市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该申报工作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引导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申报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取得我市或区人社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下同),且从2017年至申报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各类信用“黑名单”。

  申报采取自愿原则,自愿申报的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与市场监察处(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21室,电话及传真:5058141,邮箱:rsj_scc@xm.gov.cn)。《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属区人社局颁发的机构,《申报表》需先经所在区人社局盖章确认。

  【申报材料】

  1.2017-2018年度厦门市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申报表;

  2.厦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参考指标及自评评分表;

  3.厦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花名册;

  4.2017年和2018年的业务台账;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

  6.厦门市税务局开具的2017年和2018年的纳税证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网站自助打印);

  7.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奖状、奖励证书或文件)。

  (来源:厦门晚报 2019年8月13日 第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