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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可落户厦门!
时间: 2019-10-14 11:45

  当前,厦门正在大力实施“三高”企业倍增行动,通过“精准滴灌”和贴心服务,切实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生态。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为吸引作为“三高”企业发展第一资源的人才,根据厦门市的相关规定,“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可以落户厦门。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申报流程: 

  ❶单位网上申请。

  由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或注册账户申报。

  ❷网上在线审核。

  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❸网上给出办理意见。

  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申报落户需要准备好这些申报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薪金收入材料需单位或个人在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个人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所纳个税),经单位盖章确认扫描后按提示从网上提交。

  备注:“三高”企业名单可登录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平台网址:sg.xmsme.cn

(来源:福建日报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