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媒体报道
福建日报:“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可落户厦门
时间: 2019-10-22 09:01

  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吸引作为“三高”企业发展第一资源的人才,根据厦门市相关规定,“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可落户厦门,申报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有需要申请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或注册账户申报。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在“三高”企业就业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上年度社平工资)1.5倍(以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收入为准)的各类人才,在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在企业法人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申报需要提交薪金收入材料,需用人单位或个人在税务部门网站打印“个人完税证明”(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所纳个税),经单位盖章确认扫描后,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三高”企业名单可登录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综合服务平台(sg.xmsme.cn)查询。

  届时,由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来源:福建日报 2019年10月22日 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