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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近2000份爱心保单 送给灵活就业人员
时间: 2024-03-28 10:46

  

  市人社局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代表为灵活就业人员代表送上慰问礼包。

   

  灵活就业人员代表接过“益鹭保”爱心保单。

 

  2月29日,我市近2000名返厦灵活就业人员共同收到一份暖心礼物——保期一个月的“益鹭保”爱心保单,这份保单将为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提供安全保障,增强抵御职业伤害风险的能力。

  去年起,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所需所盼,我市逐步建立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服务+保障+监测”公共服务体系,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权益保障和各项公共服务,为他们在厦门的职业生活撑起“安心伞”。

  现场

  “爱心保单+慰问礼包”为灵活就业人员送上温暖

  春节过后,厦门迎来大批返厦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为助力营造良好用工环境,提升外地在厦灵活就业职工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总工会的大力推动下,2月29日,中国太保产险厦门分公司为返厦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送上“益鹭保”爱心保单。

  据悉,此次“益鹭保”爱心保障累计高达6万天次,将为2024年春节节后返厦务工的近2000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在工作过程中因遭受职业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医疗费、住院津贴四项保险保障,增强灵活就业人员抵御职业伤害风险的能力。

  活动现场,市人社局、中国太保产险厦门分公司还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粮、油、雨衣、水杯、手机防水袋等慰问礼包,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来自聚仁品家政公司的陈月萍,此次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代表上台接受慰问,她告诉记者,自己来自江西,在厦门工作已有8年,“我非常喜欢厦门这座城市,给我带来了满满的安全感。”陈月萍说,“益鹭保”这样的保险形式正是灵活就业人员真正需要的,“能根据我们特殊的工作性质,为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障。”

  “益鹭保”是由政府主导,厦门市人社局牵头推出的保险项目,面向厦门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不限户籍、不分行业类别,年龄覆盖16周岁—65周岁,采用统一收费及赔付标准。保险保障包含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职业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及住院津贴,最高赔付可达40万元。目前,“益鹭保”已在厦门市设立40多个服务点,参保人员可通过“i厦门”“厦门人社”公众号实现线上投保、出险报案。

  截至2月20日,“益鹭保”承保人数共9067人,共计149.26万天次,平均每人投保164.62天。承保人员中,货车司机占比30%,电商平台就业人员占比25%,网约车司机占比14%,包装工人占比11%,外卖配送员占比3%,快递员占比1%,其他占比16%。

  延伸

  补齐权益保障短板 织密劳动关系保障网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吴目国介绍,为更好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我市从去年起建立健全厦门市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2023年9月13日,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由厦门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司法局等26个民生服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建设,形成矛盾联调、力量联动、信息联通的工作格局。权益保障服务中心设置统一接访窗口、调解室和法律援助工作室等服务点,并根据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作特点,以线上受理为主,建设线上维权平台,推出“新就业形态权益服务”二维码,提供案件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权益保障服务。

  截至2023年底,中心共受理案件数158件,比2022年同期下降121.52%。其中,工资类案件115件,以“工会+仲裁”方式调解的骑手类案件有62件,分别比2022年同期下降125.22%、300%。厦门市快递员和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案件显著下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成效显著。

  与此同时,我市全力推进集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监测预警和决策分析支持于一体的新就业形态领域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一体化信息系统将汇聚各部门新业态劳动者各项公共服务项目,各部门和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用工管理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和深度挖掘,建立行业用工与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监管服务,为权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目前系统框架已搭建完成,权益保障公共服务首页、劳动用工备案和“益鹭保”模块等前期项目将在本月上线。

  吴目国表示,厦门市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进一步补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短板,使其权有所维、伤有所保、困有所助,织密和谐劳动关系保障网。

  链接

  “益鹭保”项目主要条款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自行投保,也可由雇佣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代为投保。

  2.被保险人(保险对象):年龄在16-65周岁(65周岁指投保时保险期限最后一天应在被保人65周岁当天零时前)并在厦门市人社局系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岗位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3.投保期限:最少投保1天,最长投保365天。

  4.投保模式:通过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搭建的线上、线下销售系统,个人或企业自愿投保,可按日投保。

  5.保险费:0.8元/人/天。

  6.保险责任: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事灵活就业相关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其人身伤亡的(包含意外伤害身故责任、残疾责任、医疗责任及住院津贴责任等),保险公司根据相应赔偿标准赔偿。

  (1)职业伤害保险金额为40万元,伤残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JR/T 0083-2013)】,经双方约定一次性伤残补助计算标准及最高给付比例如下:伤残等级及最高给付比例:一级 100%、二级 80%、三级 70%、四级 60%、五级 50%、六级 40%、七级 30%、八级 20%、九级 10%、十级 5%。

  (2)职业伤害医疗保额为3万元,免赔额度100元,超过100元部分100%赔付。

  (3)职业伤害住院津贴为60元/天,免赔0天,最高赔偿30天。

  (二)运行模式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该项目采用政府主导,财政补贴模式。即由财政补贴保费的50%(0.4元/人/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投保时支付50%保费(0.4元/人/天),投保后可享有最高4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厦门日报记者 何无痕)

  (来源:《厦门日报》2024年3月1日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