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就业见习未满留用奖励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有2家见习单位符合见习期未满留用奖励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8日(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92-5396591。
附件:就业见习期未满留用奖励见习人员信息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