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0〕64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已按照规定预拨补贴标准50%的补助资金。企业完成培训任务并提交补贴申请,现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补贴情况(详见附表)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2853287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
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