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第六条关于“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的规定和福建省人社厅的要求,即日起,我市对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卫生、会计、统计、审计、经济、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药学(非临床)等系列或专业,停止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确认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