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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信息化平台有关操作的通告
时间: 2019-07-30 17:41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厦人社[2019]129号)规定,参与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必须就其机构自然情况和拟开展的项目(工种)信息在信息管理平台中进行录入,并承诺其真实性,按照录入信息内容规范实施和执行。

  我局已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中增加“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信息录入”模块,请有意愿承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各类培训机构及时登录对公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