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本委原定于2020年3月9日(含)之后开庭审理的案件按原定时间举行,部分案件如仍需延期开庭审理的,本委将另行通知或公告。已延期开庭审理的,恢复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本委将另行通知或公告,敬请关注。
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