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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0-09-27 09:43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人社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掌握我市新一年度毕业生需求情况,更好服务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决定开展“2021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1年度厦门市企事业单位所需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

  2020年9月28日至12月20日。

  三、申报流程

  “2021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通过厦门人才网首页“2021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平台”专栏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在厦门人才网进行注册并登录平台申报,各区人社局负责对辖区内各申报单位进行审核。

  1、未在厦门人才网注册的单位需进行单位会员注册(免费),根据提示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完成注册。

  2、已在厦门人才网注册的单位,通过“2021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平台”专栏进入年度需求进行申报,(具体网址及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

  毕业生需求信息是我市服务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内容,也是2021年引才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及审核工作, 审核结果将影响到明年的引才计划和完成指标。

  各用人单位要科学制定2021年度需求计划,并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将影响该单位当年度毕业生相关人才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准确填报

  厦门市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部属、省属驻厦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及实际需要,填报本单位2021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毕业生需求的数量、学历层次、专业等要求要准确填写。

  单位需求计划在执行中允许根据实际情况作数量、学历及专业等方面的合理性调整。

  (三)其他要求

  市属事业单位只填报编外人员需求计划。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只填报本单位自用人员需求计划。

  附件:2021年普通院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流程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