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件事”名称
退休人员过世
二、涉及事项
1、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退职人员申领
2、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3、社会保障卡注销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5、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三、承办部门
1、牵头部门:市区社保中心
2、联办部门:合作银行
四、办理条件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
五、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一)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在共享信息系统查无死亡证明的,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2、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二)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原件。[信用状况良好的申请人可申请容缺办理,并自行下载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在四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材料。(仅限居民身份证)]
2、法定继承人在我市开户的银联卡
3、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社保经办机构在共享信息系统查无关系证明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同一户口本 (2)结婚证 (3)公证书 (4)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三)法定继承人无法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
1、法定继承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2、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未特别注明来源渠道、出具部门的材料由申请人自备。
2、未特别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
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
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未特别注明纸质材料份数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相同的材
料无需重复提交。
4、未特别注明“电子”、“纸质或电子”的材料,申请人应以
纸质形式提交。
5、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
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
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6、未注明“非必要”、“容缺后补”的为必要材料,应在提出
申请当时提交。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地址:(一)办理地址
市社保中心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A厅综合受理窗口
区社保中心地址(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鲁班大厦一楼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人力资源市场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2、线上办理地址:
http://hrss.xm.gov.cn
3、是否支持快递申请:否
八、收费情况
1、收费标准:无
2、收费依据
九、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12333
2、监督投诉:7703369
十、办理流程图
十一、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十二、结果名称
《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通知单》
十三、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十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