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厅“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76号)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18〕88号)精神,从202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市人社局将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厦门市属所有现存的用人单位。
二、抽查方式及抽查比例
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我市各行业市属的用人单位240家。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被抽查对象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涵盖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检查事项清单中的98项(具体检查事项详见《厦门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检查事项清单》)。
四、注意事项
1.被抽中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
2.抽查所涉及的电子核查、书面材料均不需要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