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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驻市政务中心社会保险业务倡导实施“不见面办理”的通告
时间: 2021-09-15 15:37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年第7号通告有关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提高经办服务效能,自即日起,凡需要到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企业年金备案、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提倡通过“不见面办理”方式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网上办理

  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网站(http://zwfw.fujian.gov.cn/)等网办方式咨询、办理社保业务。

  二、掌上办理

  通过“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i厦门”微信公众号、“i厦门”APP、“闽政通”APP等掌上方式咨询、办理社保业务。

  三、邮寄办理

  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业务,邮寄前请先电话咨询各业务邮寄收件人,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的时间,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及时与办事人(单位)保持联系,并反馈受理经办情况。若遇特殊情况,请致电市社保中心的业务咨询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引导。

  四、若您确需到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登记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保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二)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三)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四)若存在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中心相关区域;

  (五)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逗留时间。

  以上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附件:1.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邮寄办理电话及相关信息

  2.厦门市社保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不见面办理”事项清单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