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吸引更多留学人员来厦创新创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管理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要求,现就厦门市2022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在我市创办企业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九)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申报表,于2022年2月21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二)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需提交A4版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含申请表、申报信息汇总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和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该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并对西部和东北地区以及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社部为重点类入选项目提供50万元资助,优秀类项目提供20万元资助。
(三)申报人所在园区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未入驻园区的,由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四)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威、艾颖芝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邮箱:xiamenlqh@163.com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07室
附件:
1.申请表
2.申报信息汇总表
3.申报人承诺书
4.申报材料清单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