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77号)精神,市人社局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新增保险公司代为申报方式。为做好相关工作,拟征集有意愿开展经办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保险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6日
二、经办资格
1、有意向经办上述保险工作的保险公司必须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商业保险机构法人资格,且须具有经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资格,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核准文件。
2、近3年内无行业信用不良记录,服务水平优良。
3、如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取得总公司相关业务授权。
4.必须在征集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经办材料
有意向经办上述保险工作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
四、申请方式
有意向经办上述保险工作的保险公司现场提交相关材料。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2楼209室
联系人:杨永柏
联系电话:0592-5205575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