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9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10号)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7〕108号)以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局2023年事中事后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厦人社办〔2023〕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6日-3月15日对随机抽取的10家劳务派遣机构开展了 “双随机”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检查发现的问题或存在不足 |
处理情况 |
1 |
厦门市思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现场未发现问题。 |
告知检查结果。 |
2 |
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监督机关、监督电话 |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
3 |
厦门市海沧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现场未发现问题。 |
告知检查结果。 |
4 |
厦门众拓展劳务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监督机关、监督电话。 |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
5 |
厦门圆业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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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鹏发(厦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部分劳动合同不规范。 |
责令机构一个月内自行整改。 |
7 |
聚贤兴(厦门)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监督机关、监督电话。 |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
8 |
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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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厦门新海丰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现场未发现问题。 |
告知检查结果。 |
10 |
厦门友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在办公场所明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许可证、监督机关、监督电话; 2.现场未见派遣工花名册。 |
机构承诺自行整改。 |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