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王连合的工伤认定申请,已作出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厦门市职工工伤认定书》(2025020260号)。工伤认定书内容如下:王连合系厦门金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排在厦门市禾祥西路204-108处从事泥水工岗位;2024年4月14日10时许,王连合在厦门市禾祥西路204-108处切割井盖时切到钢筋导致角磨机弹出切伤其右足,后至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右足趾骨开放性骨折,右足踇趾甲床损伤、裂伤,右足开放性骨折,身体浅表挫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予确认为工伤。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工伤认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设在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6个月内,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本工伤认定结论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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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