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燕女士(身份证号码:350206****1024):
我中心于2025年7月24日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并先后通过电话通知、邮寄、留置等方式送出,均因您拒收或地址变动未能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请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三楼稽核科)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