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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申请人吴康金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主张2024年7月7日21时34分许,吴康金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邮寄送达退回,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10日,逾期我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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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