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抓紧啦!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倒计时!
时间: 2025-12-04 15:07

  注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可跨年补缴。2025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底,需要补缴的人员请务必抓紧时间。

  缴费对象:2025年度尚未缴费或有中断缴费月份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

  提醒!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没有户籍限制。

  缴费标准: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433元至22164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缴费费率20%。月最低缴费标准为886.6元。

  缴费渠道: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办理。

  线上渠道:“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的“税务社保业务”。(“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需定位“厦门”。)

  线下渠道:办税服务厅或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

  具体操作方式可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宣传信息。

  政策速览: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236号),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缴费基数按省级公布的标准执行,每年12月可一次性缴纳当年未缴月份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