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AI辅助裁审衔接分析项目落地实施,现就该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AI辅助裁审衔接分析项目建设方案编制。
2.建设内容:结合厦门市已开展的裁审衔接工作,继续深化裁审衔接分析功能开发,完善裁审数据比对与冲突检测、类案匹配与裁判趋势分析、生成标准化审理规则库、智能报告生成等功能,统一裁审意见,提高服裁率。
3.方案编制采购限价:人民币3万元,报价超过该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建设方案内容及格式需严格遵照厦门市数据管理局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模板编制(见附件1),确保方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针对性,能够满足项目申报及立项需求。
5.服务周期要求:建设方案编制单位需持续提供服务,直至本项目在厦门市数据管理局成功立项。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审核通过的工程咨询单位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证明材料(提供在该平台上查询结果的完整页面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或截图须体现咨询专业),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报价人拟投入的咨询总监需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注:报价人需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缴纳的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不含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三、报价所需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函(格式自拟);
4.咨询总监资质或人员承诺函;
5.授权委托函。
四、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纸质报价文件,报价人递交的纸质报价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
五、密封要求
纸质报价文件按照本询价公示中第“三、报价所需材料”条款中的次序装订成册,封套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确定成交单位方式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6年1月21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递至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东楼12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为本次建设方案制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AI辅助裁审衔接分析项目后续的投标工作。
2.涉及本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所需了解的基础信息及对本次采购相关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仑 联系电话:0592-5051132
附件1: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模板
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