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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京旭琦物流有限公司)
时间: 2026-01-26 15:24

南京旭琦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已受理你公司职工徐航的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主张2024年5月23日15时45分许,其在执行配送任务的过程中途经厦门市湖里区绥德路安金小学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右足受伤。因邮寄送达你公司住所地址查无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5日,逾期我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5063880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2楼办事大厅工伤认定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