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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召开2019年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19-12-30 10:01

  一、2019年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服务企业、招工招才”为主线,统筹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各项工作,运作有序,各项业务指标完成较好。

  (一)加大力度统筹产业企业服务。出台《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着力在企业用工、企业人才、技能培训、劳动关系、直接减降成本等方面支持实体经济。一是呼应企业留用超龄退休员工的诉求,发布了使用超龄人员的政策规范;针对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增加企业成本问题,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专项检查,引导劳务派遣、中介公司规范经营。二是支持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行不同的用工方式和工时制度,发布了《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规范指引》《企业用工方式规范指引》《企业工时制度政策指引》《企业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政策指引》。推行“不诉不查”的柔性执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3799户次,比降30.6%。三是以平台出租车、家政服务业、快递行业为案例,探讨支持行业发展的服务模式和体系,发布了《支持和服务平台经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指引》。四是支持企业开展 “一企一策”技能培训。全市318家重点企业开展400个工种培训58095人。组织开展开设工伤保险政策与工伤事故预防培训班60班次,培训人数5800多人次,覆盖重点项目或企业2000个。发布《技能人才“企校合作学徒制”培养模式政策指引》。五是组织开展惠企政策宣传。统一政策清单、统一宣讲文案、统一宣讲人员,协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开发区、行业协会开展政策宣讲活动27场次,覆盖企业2270余家次。举办“招商引资政策大讲堂”27场,近300家企业2800多人次参训,其中“三高”企业占55%。六是落实减降企业成本政策。为企业减降社保成本32.89亿元,发放53450家企业稳岗补贴1.68亿元,做好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及帮扶工作,向2692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1.09亿元。

  (二)加大力度开发人力人才资源。截至12月末,各类渠道引进人才58123人。其中,入厦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50781人、引进成熟人才5837人、引进留学人员1505人,均创历年新高。引进留学人员同比增长21.4%,其中博士学位265人占比17.6%、同比增长47.22%,硕士学位985人占比65.4%,同比增长11.04%,均创历年新高。12月末,全市在就业管理系统登记企业16.06万家、登记用工228.16万人,其中本市户籍68.09万人、非本市户籍160.08万人。一是深入实施30万院校毕业生招聘行动。确定校园招聘重点城市10个,覆盖院校近千所;在南昌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顺利举办我市2020届毕业生需求信息和入厦政策发布会。全年累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192场次,8587家次用人单位参加,其中千亿产业链群企业超50%,“三高”企业超过40%,收到简历5.43万份;向全市企业HR发出倡议,与企业协同开发人力人才资源的合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继续拓展引才渠道。配合市委组织部搭建柔性引才工作和政策体系;加强厦台两地人力资源合作,举办第14届台湾专业人才就业创业暨台生实习见习厦门对接会,首次组织41家台资企业2000余个岗位赴台招聘。牵线搭桥助推745名台生到102家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拨付158家次单位共计840名台生实习见习补贴743.79万元;加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组织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福建行厦门站暨2019年厦门市海外留学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春晖杯”留学人才厦门行活动等,150余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厦深度对接洽谈。我市入选人社部“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重点类项目数量位居副省级城市第一名。三是开发困难群体人力资源。出台《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困难群体增收开发困难群体人力资源意见》,覆盖4050、残疾人等10类人员,推行实名制管理服务和112促进就业机制,提高困难群体的劳动参与率。

  (三)加大力度协同建设留才环境。制定出台《加强人才群体服务工作方案》。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人才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二批“双百计划”创新类人才认定12人;来厦台湾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匹配认定52人;2014年以来共评聘台湾特聘专家137人,台湾特聘专才154人;2019年共发放台湾专家(专才)补贴216位2902.88万元。二是配合研究并认真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和其他各类人才安居政策、落户政策。审核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3495人10928万元,各类人才住房补贴768人2810.6万元。三是持续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出台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意见,扩大海沧生物医药和自贸区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改革试点范围,增加副高级职称,首次分别评出高级工程师24人和34人。复制推广职称改革试点经验,推动火炬高新区输配电行业、物联网行业、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职称改革试点,物联网、智能输配电行业首次分别评出36人和181人,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85人通过评审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2019年以来全市共评审、确认中高级职称4122人,其中中级2861人、高级1261人。探索适应新兴行业设立新的评审专业,拟定大数据和机电元器件两个专业的职称申报条件并上报省人社厅。四是呼应高校发展需求,出台支持市属公办高校发展11条措施。五是深入各区(园区)、产业行业协会开展人才政策宣传15场。六是启动全市人才信息库开发建设。

  (四)加大力度推进主动创稳工作。一是扎实稳就业。出台加强就业服务促进就业稳定相关的9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截至12月末,累计举办市内线下招聘会249场次,提供各类岗位9万个次,入场求职7.16万人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6.1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15.5万人的168.90%;失业人员再就业12.40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4万人的310.00%;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就业1.3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0.9万人的147.78%;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4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4%,在年度控制目标4%以内。二是健全完善治欠保支工作机制。创新建筑工程领域“项目制用工登记”模式,全市460个在建工程全部设立无欠薪项目部,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68个。在全省治欠保支考核中继续保持A级第一名。三是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向激励意见,推荐评选19家省级、84家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事中事后监管评价368家,其中A级守信企业341家、B级一般失信企业10家、C级严重失信企业17家。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企业调解组织组建数比2018年末增加23%,完成10个驻镇街派驻庭和调解点建设。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764件、比增37.45%,其中仲裁立案处理10440件、比增48.42%。办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件、比降4.3%。

  (五)加大力度提升业务经办便捷化。至12月末,我局权责清单依申请事项114项,涉及产业工人近230万、养老保险人员315.79万、工伤保险人员239.43万、失业保险237.91万人,退休人员37.25万人、各类重点群体18.13万人、各类人才群体90万。一是持续推进“全程网办”和“15分钟服务圈”建设。取消45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实现“全程网办”事项68项、占比近60%;“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占比97%,“15分钟便民服务圈”窗口前移事项71项。二是统筹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等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和职工劳动保障诚信记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申领相对人诚信记录、人事考试考生诚信记录等群体诚信记录管理办法。三是加强业务技能练兵和队伍建设。建立窗口经办“否定报备”制度、每日业务清单制度及疑难问题内部协同处理机制。按照“政策通、一口清”标准要求,开展全市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竞赛,我市参加人社部比武练兵平台学习活动的答题人次和答题成绩居全省第一。四是认真落实各类群体待遇政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90元。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为99.99%,社区管理率100%。五是广泛开展惠民政策宣传咨询。组织开展进社区宣讲活动160场;加强12333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受理服务277.94万人次,同比增长5.74%。

  二、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

  持续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不断研究部门职能融入发展、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更好地服务产业企业、实体经济。重点在五个方面拓展:一是开发人力资源,壮大全市人才规模总量。适应并满足各行各业对人才人力资源数量、质量、层次结构、创新能力建设的需要。二是落实扶持鼓励政策,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企业“一企一策”技能培训、员工技能提升、“学徒制”方式技能人才培养、招用特殊群体社保补贴、稳岗补贴、人才招聘猎聘补贴、引进台湾人才、博士后工作站等政策。三是增强企业内生动力。继续推行柔性执法,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帮助企业防化风险,支持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采用不同的用工方式和工时制度,支持企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等级评价标准和机构、众创空间。四是协同企业用人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实施留才工程,助力人才成长扎根厦门。五是积极争取支持,落实社保降费政策,确保职工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平稳过渡。

  持续提升服务民生水平。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稳就业。落实稳就业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加强10大类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二是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着力全民参保的推进、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和全国、全省统筹过渡方案的研究。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伤预防。三是根治欠薪。四是退休人员的权益保障。五是对口帮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临夏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攻坚战。

  持续提升服务社会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考试考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窗口经办服务、12333咨询服务、政策业务宣传解读、社保基金监管、闽西南协同发展工作等。

  重点抓好八大工作体系的健全完善:

  (一)人力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开发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源与开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资源结合,招聘毕业生与招聘实习见习生结合,深耕基地城市与深耕基地城市的重点院校结合,服务老企业与服务新项目结合,政府组织招聘与市场化招聘机制结合,吸引就业与吸引创业结合,院校渠道与其他渠道(成熟人才、柔性人才、台湾人才、留学人员、港澳地区和境外人才)结合,特殊群体的帮扶与开发特殊群体资源结合。

  (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分析体系。在原就业失业登记系统基础上加快实现提升,实现所有商事登记主体、所有用人单位的全覆盖,实现所有用工方式和从业人员的全覆盖。建立分析模型,反映经济运行状况和人才人力资源集聚、流动情况。建立全市人才数据库,为服务各类人才提供依据。

  (三)产业企业服务体系。构建服务企业个体、服务行业发展、服务区域发展的模式。在企业服务方面,不断优化提升网上互动平台功能,建立分级分类的管理服务模块;不断研究发布以服务企业为核心的政策集成指引;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搭建服务企业的协同经办机制;加强企业人力人才资源需求开发和招聘协同。在服务行业方面,重点建立与各产业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的协同机制、行业企业需求开发机制、满足需求的内部协同机制。在服务区域方面,重点建立“6+2”业务模块及协同机制、乡村振兴的需求开发和需求落实的组织统筹机制。

  (四)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企业、个人、乡村、特殊群体、行业五大类技能培训对象的实施模式;落实支持培训机构发展政策,壮大市场化培训能力和新工种、新标准开发能力;落实支持鉴定评价机构发展政策,加快建立适应发展和人才需求的技能鉴定、评价体系;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技能竞赛体系,助力技能人才成长;推广“企校合作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优秀青工”、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建设专门项目;建设融业务经办、风险防控、行业监管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技师学院建设发展。

  (五)各类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动态、实时更新的人才信息数据库;协同推进以住房、子女就读为重点的安居工程;推进以职称制度改革、评价办法创新、人才项目实施、继续教育支持为重点的人才事业发展工程;加强各类人才群体的宣扬,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在公共服务中营造“人才优先”的社会环境。

  (六)业务经办服务体系。除特殊环节事项外,所有业务经办事项完成“全程网办”;统筹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服务窗口和经办平台建设,构建“全城通办”模式;提升便民经办方式,推行“15分钟服务圈”和前移办、就近办、自助办、移动办;推进三代社保卡的发行、推广和运用功能拓展;推进社保待遇政策和待遇核算“看得懂、算得清”;提升12333咨询服务,提高接通率、准确率和智能化运用水平等。

  (七)主动创稳工作体系。围绕用人单位主体、从业人员群体、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等三方,加强相互协同,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做好劳动监察领域的风险防控和根治欠薪工作;社保政策执行和经办、待遇政策的宣传解读;互联网仲裁院的上线和专兼职仲裁队伍建设,缩短仲裁周期、提高仲裁质量;基层调解组织的扩面和业务指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