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了《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益鹭保”工作方案》,采用“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商业保险运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愿投保”的运营模式,为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伤害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自行投保,也可由雇佣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代为投保。
2.被保险人(保险对象)。年龄在16-65周岁(65周岁指投保时保险期限最后一天应在被保人65周岁当天零时前)并在厦门市人社局系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岗位在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3.投保期限。最少投保1天,最长投保365天。
4.投保模式。通过承保商业保险公司搭建的线上、线下销售系统,个人或企业自愿投保,可按日投保。
5.保险费。0.8元/人/天。
6.保险责任。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事灵活就业相关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其人身伤亡的(包含意外伤害身故责任、残疾责任、医疗责任及住院津贴责任等),保险公司根据相应赔偿标准赔偿。
(1)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40万,伤残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JR/T 0083-2013)】,经双方约定一次性伤残补助计算标准及最高给付比例如下:伤残等级及最高给付比例:一级 100%、二级 80%、三级 70%、四级 60%、五级 50%、六级 40%、七级 30%、八级 20%、九级 10%、十级 5%。
(2)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3万,免赔额度100元,超过100元部分100%赔付。
(3)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60元/天,免赔0天,最高赔偿30天。
(二)承保单位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最终确定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共同承保。
(三)运行模式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该项目采用政府主导,财政补贴模式。即由财政补贴保费的50%(0.4元/人/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投保时支付50%保费(0.4元/人/天),投保后可享有最高4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三、项目亮点
我市面向灵活就业人员推行的“益鹭保”具有覆盖面宽、灵活性强、保障力度大的特点。
(一)政府主导,保障全面。“益鹭保”面向全市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区分行业类别,年龄覆盖16-65周岁,采用统一收费及赔付标准。“益鹭保”保费的50%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可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益鹭保”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事相关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其人身伤亡的责任。
(二)机制灵活,按天投保。“益鹭保”迎合灵活就业者工作时间不确定的特点,特设计按日参保、按日计费、灵活方便(0.8元/人/天,补贴后0.4元/人/天)。
(三)线上投保,便捷理赔。“益鹭保”通过“i厦门”、“厦门人社”公众号实现线上投保、出险报案,各区各街(镇)便民服务点收件理赔,为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近方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