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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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人社办〔2013〕6号 

  

厦门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办事 

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闽委办〔2010〕117号),扎实推进我局办事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及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公开办〔2012〕1号)要求,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我局办事公开工作,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办事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推动我局办事公开水平明显提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基本内容 

  (一)组织机构标准化 

  1、建立健全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机构;成员发生变动的,及时调整到位。 

  2、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办事公开中的重要问题。 

  3、公开工作机构履行好承办本单位公开日常工作的职责。 

  4、各单位公开工作机构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承办本单位的公开事宜。 

  5、公开工作机构组织编制、公布、更新本单位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一览表,做到每一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 

  6、建立健全本单位办事公开规章制度,规范办事公开工作。 

  7、公开本单位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 

  1、把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经营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 

  2、把社会普遍关心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强烈的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3、把本单位重大决策、权力运行、提供服务和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事项,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4、根据所属公开类别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办事公开内容分门别类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标准化 

  1、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固定公开栏、局对外网站、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内部刊物,以及听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公开信息。 

  2、在局对外网站首页设立公开栏,建立与公众网上沟通的栏目。 

  3、公布本单位办事公开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设立办事公开意见箱。 

  (四)公开时间标准化 

  1、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2、推进决策公开。对于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3、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各信息公开单位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办事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的,应当长期公开。 

  (五)公开程序标准化 

  1、绘制公开流程图,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政务公开单位按程序和时限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为,区别情况,提供信息或者作出答复。 

  3、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档案。 

  (六)监督保障标准化 

  1、把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定期对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每年组织一次办事公开评议活动,责令有关单位改正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评议结果。 

  3、办事公开单位每年在规定时间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办事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开展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办事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四、实施步骤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从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经过第一阶段的动员部署阶段,我局已进入组织实施、验收总结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工作平台。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的要求,健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监督机构。 

  2、加强分类指导。局公开办要深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办督查调研,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单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管理,查找不足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3、强化督促检查。局公开办办要按照监督保障标准化的要求,建立量化考评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办事公开单位的日常督促检查,日常检查及年终考核评估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公开办。 

  4、做好总结验收。2013年上半年,局公开办将根据省、市公开办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验收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省公开办制定的各专项公开评估考核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注重营造氛围。通过局网站、OA、短信平台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 

  2、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标准化建设中,不断推进办事公开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对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加以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办事公开工作持续深化。 

  附件:1、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2、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 

  3、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 

  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登记表 

  5、各专项公开评估考核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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