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03-01-2018-002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2018〕17号
生成日期 2018-04-16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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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7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梳理总结经验,按照1月15日工作会议部署,继续认真抓好今年工作。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

 

 

2017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工作主线,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就业创业与技能培训、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等业务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就业形势保持稳健

  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18.6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2.9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9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298.7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1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236%。12月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3.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7%,在年度控制目标4%以内。全市完成再就业培训4190人、完成任务数的168%;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0183人、完成任务数的101%;新增高技能人才13567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85%;新增技师、高级技师 1401人,完成任务指标400%。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培训465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03%;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培训3913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51%;服务重点企业,出台“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组织开展4423人培训,高于计划数47%;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4523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46%。

  (一)完善政策,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一是出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等系列文件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进一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完善稳岗补贴裁员率计算方法。二是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2017年,全市共有12090家用人单位申领11.50万人本市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差额补助3.03亿元;3836家用人单位11.07万人申领劳务协作奖励金5542.45万元;2081家用人单位申领1.50万人应届职业院校或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4614.27万元;2068家用人单位申领9284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4185.07万元;38家用人单位申领1575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998.88万元;审核4.8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21亿元;3.95万家企业申领稳岗补贴2.35亿元;协助商业银行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97笔3.39亿元,财政贴息2213.73万元。

  (二)加强协作,推进东西部扶贫任务落实。一是建立对口

  帮扶工作机制。出台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深化临夏州劳务协作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安排、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事,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全年完成临夏州劳动力培训5421人,办理就业登记输转人员2331人。二是从政策措施上调动企业接收和劳动力来厦积极性,对双方认可的合作运营机构输送临夏州新来厦务工人员就业的给予劳务合作奖励,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2000元/人;对用人单位新招用临夏州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对临夏州在职职工,临夏州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结业培训补贴标准统一按900元/人补助;给予企业建设改造清真餐厅、清真食堂或就餐人员伙食补助。

  (三)周密部署,全面开展就业登记信息排查。一是开展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大排查。在全市所有用人单位中开展就业登记专项检查,要求做好本单位未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补录工作,共督促5万多家企业补办就业登记47万人。二是开展长期失业人员、因规模性失业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工作。积极指导各区,做好长期失业人员、因规模性失业等就业问题引发突发事件隐患的排查工作。

  (四)搭建平台,千方百计服务企业用工。一是开展“春风行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市、区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及相关临时招聘点举办招聘会约300场,服务用人单位2万家次,提供岗位86万个次。春节后组织企业赴外省市开展外出招聘活动。共组织120家次企业赴南平、龙岩、三明、江西、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参加当地“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20场,发放资料1.3万份,达成意向1142人。二是组织企业参加校企合作对接会。举办厦漳泉第六、七届校企合作对接会,参会的厦漳泉三地企业共1600家,其中厦门企业1200多家。三是推动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建设工作。对四川南充市和达州市、江西赣州市和抚州市、甘肃临夏州、广西防城港市以及宁夏固原市等5省7地市的拟建基地进行考察,并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对拟签约的运营机构进行审核,共审核营运机构57家,有26家营运机构基本符合条件。四是推进“就业大回归、建设新福建”招聘网点建设工作。动员120多名原籍在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四地市的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节日返乡时机,积极联系当地乡镇、行政村,在上述4个设区市建立招聘联系点,构建了以乡镇为中心、行政村为招聘点的招聘网络,建立村级联系点26个。春节后积极承办2017年厦门市重点用工企业新春专场招聘会,招聘会期间27家重点用工企业提供岗位20390个,进场人次共4338人;达成意向数约449人,其中龙岩、三明、南平和宁德四个地区达成意向数为53人。五是推进技师学院企业人才培训建设。全年完成社会化培训8309人次、鉴定9907人次,分别较上年度增长31%、5%。在集美、海沧、同安三个区设立“厦门技师学院培训基地”,与学院翔安校区、万寿校区一起形成覆盖全市的培训网络。引入专业系部参与企业社会培训,服务对象由企业拓展到各类院校和部队官兵。“技术工人党校”和“技能+学历”培训品牌效应凸显,并入选人社部校企合作典型案例。

  (五)鼓励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是成功举办2017年创业项目推介会。共征集项目565个,精挑细选出190个项目作为推介会展示项目;创业项目推介会吸引8000多人参加,专家现场解答创业疑惑800多个,有2000余人次和190家参展商达成项目共识。其中,2017年夏季创业项目评审采取路演与实地查看的模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二是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创业扶持资金991.14万元,分别为创业场地补贴895人,680.34万元;自主创业奖励682人,261万元;创业带动就业奖励61人,12.2万元;创业项目奖励188个,37.6万元。三是扶持创业资助项目和创业孵化基地。积极组织开展省级资助项目审核推荐工作,全年共收集、汇总36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经过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33个项目。推荐6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涉及高校、区人社部门、残疾人机构、民营机构。我市已获得2017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22个计105万元补助,2017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3个计80万元补助。

  二、人才队伍不断加强

  2017年,办理从外地调入各类人才手续3775人,其中高级职称121人,中级职称373人;博士78人,硕士389人,本科2909人。办理本市人才调动手续864人,柔性引进人才审核手续122人,新引进外国人535名;在厦持证工作的外国人2041人,博士148人、硕士423人、本科1005人、其它技能人才465人。

  (一)加大人才引进集聚力度。一是加强人才需求开发。构建重点产业人才服务网络,开展人才政策宣讲和需求开发调研。先后召开了“重点工业企业人才政策宣讲和需求开发调研会”、“众创空间人才需求开发和政策宣讲会”、“航空维修产业人才政策宣讲会”和“重点软件信息服务企业人才政策宣讲会”,发放调查问卷1000多份,近230家重点企业单位参加了活动,人才需求开发效果良好。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招商引资综合服务工作,全年面向包括市商务局等8家以上的单位、企业提供人才政策咨询。二是深入推进厦台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工作。继续认真落实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成功举办两岸人才机构合作洽谈会暨台湾特聘专家颁证仪式。2017年度,经过单位推荐、初审、专家答辩等环节的激烈角逐和严格评选,有43名台湾人才入选台湾特聘专家、40名台湾人才入选台湾特聘专才。三是做好人才住房服务工作。制定人才保障性住房政策。全年共审核发放创新创业人才住房补贴2892人次16639.5万元,其中购房补贴2819人次16564.2万元、租房补贴73人次75.3万元,并按政策规定与首次拨付补贴人员签订人才购房补贴协议,发函市国土房产局对人才用于兑现享受人才住房补贴的住房进行加注登记。严把补贴核发关,依据政策规定正式收回购房补贴差额8人140.4万元。实施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四是提升外籍人员在厦就业服务便利水平。出台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指南,规范了引进地方急需紧缺技能型和实用型外籍人才评鉴标准,从引进外籍人才本身条件、企业背景、行业影响力等因素对引进人才标准进行客观评价,突破了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单位在引进学历学位达不到要求但专业技能非常稀缺的外籍人才时,为其办理来华工作和居留许可等方面的瓶颈问题,解决了企业一线技术专才岗位需求;整合了办事窗口,优化了办事流程,简化外国高端人才(A类)在厦工作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由原有14项简化到6项,基本实现了“一口受理、即来即办”的办证模式;创新服务手段,为目前在厦工作的30名获得“白鹭友谊奖”以上荣誉的外国专家,办理了鼓浪屿景区市民待遇登记;同意采纳厦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书作为办证材料;同意用人单位聘雇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急需紧缺技能型、实用型台港澳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一是开展职业介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在汇总各区人社局意见的基础上,发文公布逾期未参加年度验证的57家职业介绍所职业介绍许可失效,发挥年度验证淘汰机制作用,并对人才中介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分两次对16家人才中介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均合格。二是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验证制度。完成2016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验证工作,对144家单位进行了年度验证,并将合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在网上公开,方便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选择服务单位,同时自觉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新闻媒体及其他公民、组织的监督。三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重视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采集和报送2017年新增2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推行诚信承诺制度,有23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115人签订诚信承诺书;建立诚信档案新增23份;实施“黑名单”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九种违规行为将列入“黑名单”,并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梳理编印《重申法律法规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禁止性行为》宣传材料,规范经营行为;开展2015-2016年度厦门市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申报确定工作,共收到申报材料42份,拟确定15家机构为市级诚信示范机构。推荐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参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三)积极推动,促进两岸人才交流与融合。一是举办“第十二届台湾专业人才厦门对接会”,吸引厦漳泉龙温113 家用人单位报名参与,15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专程从台湾赶来对接。大会首次设立“职业技术院校教师人才对接专区”,并促成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成功牵手台湾外科专才,取得较好社会反响和成效;二是配套海峡论坛承办“第九届海峡论坛·台湾专业人才厦门对接会”,大会首设实习见习专区与众创空间专区,吸引海峡两岸1000多名各路英才及200多家用人单位及众创空间竞相参与,其中台湾青年人才200多人参与;三是联合台湾汎亚人力资源集团,首次携手厦门云创智谷,围绕打造海峡两岸最有影响力的青年创业聚集区和青年交流合作平台,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更好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发展;四是开展台籍应届生实习补贴申报工作,全年受理16家单位申请接收台湾实习生145名,发放补贴资金28.9万元。协助台湾泛亚人力资源集团所属沛亚人力资源公司共为282个职缺推荐台湾专才1031人次,面试对接362人次,成功引进30名,比增57.9%。

  (四)搭建招才引智平台,服务产业发展。一是做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办理引进留学人员身份认定774人,同比增长2.4%;办理留学人员及其随迁家属户口来厦落户420人,同比增长30.1%;办理留学人员人事关系录用560人,同比增长25%;办理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审核、上传手续1789份,同比增长14.2%;办理留学人员工作证561份;办理留学人员高定工资36人、安家费3人。二是举办各类洽谈会。全年共举办对接洽谈会6场,共有近500名海外人才来厦参会,达成初步对接意向近90个初步对接意向。留学人员到我市创业园、软件园、海沧生物医药港三大园区全年创办企业14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扶持留学人员企业发展,共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无偿资助450万元,市级留学人员专项资金无偿资助66万元,共计516万元,超额完成年度业绩指标90%。四是积极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发放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合计105.5万元。

  (五)探索职称制度改革,推动优化职称评价体系。探索职称工作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与企业用人需求相结合、与企业用人标准相结合的新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实现职称评价为人才培养和使用服务,为行业和企业发展服务。一是在海沧区开展生物医药行业职称改革试点,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真正实现了职称评价与企业培养和使用人才相结合,破解了职称评价与单位用人脱节的难题。开展首次初中级职称评审,共32人通过中评委会评审,获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过率84.33%。二是在厦门自贸片区开展航空维修产业职称改革试点,首次以一个产业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通过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开展首次初中级职称评审,89人通过初评委评审,获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通过率97.8%;133人通过中评委评审,获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过率81%。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2016年,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前一年完成。截至2017年12月末,厦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3.79万人,比2016年末增长7.6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0.93万人,比2016年末增长8.97%;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职工(不含离退休)214.39万人,比2016年末增长9.09%;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职工(不含离退休)6.67万人,比2016年末增长5.3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调整后口径)23.79万人,比2016年末增长-3.96%;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1.09万人,比2016年末增长9.68%;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11.34万人,比2016年末增长9.90%。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68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4.17%。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8.19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19.5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45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54.9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99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7.3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45亿元,比2016年末增长-5.80%。

  (一)及时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足额发放,保障社会保险权益。一是做好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为26.49万人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78亿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4.15万人,月人均养老金3422元;被征地养老保险退养人员12.34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521元。为3351人累计发放遗属抚恤金6537万元。为4.8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5447万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62元。为2.39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发放退休待遇17.25亿元。二是做好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累计审核工伤保险待遇1.61万起,按月发放工伤保险定期待遇757人,支付工伤保险专项费用661笔,合计共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专项费用36570万元。受理补充工伤保险赔付2104件,金额6280万元。三是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工作。发放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3.72万人30059.28万元并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5778.26万元。发放外来失业员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4.5万人4157.47万元。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84万人32142.77万元。四是积极主动做好待遇调整工作。调整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为全市24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一次性补发2017年1月至8月的调待金额3亿多元。为2.31万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补发2017年1月至8月的调待金额4728.87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2017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待遇调整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2017年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二)加快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做好社保经办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1395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参保率达99.86%,在职参保人数6.63万人。完成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的公开招标工作,完善职业年金基金的归集流程,确保按时归集到省级职业年金归集户。二是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每人2500元。全年共办理城乡丧葬补助金申领1955人,发放金额488.75万元。三是努力探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新模式。完成2017年政府购买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合同签约,首开先例设立专门的“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点”,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全年完成劳动能力鉴定4600例,组织专家现场鉴定248场次。四是加快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017年厦门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4月1日正式启动,累计发放企业稳岗补贴39467家2.35亿元。五是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标准上调1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六是合理调降社保费率努力为企业减成本。目前我市企业社会保险(五险)总费率为30.04%(单位缴费费率为19.54%,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0.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为全国最低。2017年我市共计为企业减成本40.45亿元。

  (三)防控社保经办风险,强化基金监督管理。一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履行日常稽核管理职能。二是印发社会保险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将符合法律规定但尚未明确细化的八类“未直接以自身名义申领待遇的人员或机构”列为监管对象。三是完成2017年度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首次开展对工伤协议机构的随机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宣讲政策。四是做好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7次。五是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检查。组织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内部控制情况自查与抽查。对各区社保的抽查比例达到100%,超过省文件不少于40%的要求;同时,随机抽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六是开展养老保险四项重点指标专项核查。七是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四)深化推进社保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一是深化经办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开通厦门社保网上预约平台,实现线上预约和线下取号有效融合,错峰运行;完成社保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部署,推动社保业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全程网办”、“五星级”建设及周末轮班等办事制度,建立高效便捷全天候不停机的社保服务体系;推进社保中心业务窗口“一窗通办,内部流转”经办模式,实现业务经办的再提速增效;市社保中心开展退休证和《待遇决定书》免费邮寄业务,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最多跑一趟;实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电子化;继续推动本市户口失业人员失业金自助办理,本市户口失业人员失业金自助办理达1072件;社保自助系统积极接入厦门e政务民服务站,一期接入范围为提供给I厦门网站的所有社保办理查询项目。2017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共受理业务69.9万件,其中即时办结量达到60.04万件,即时办结率为85.9%。二是持续做好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工作,2017年共制作社会保障卡70.34万张,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76.57万人。三是确保“12333”咨询电话全年24小时运行 。12333累计受理市民咨询电话250.52万人次,人工服务平均接通率为69.83%。3月30日组织完成以“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四是多管齐下打造特色便民服务。社保微信平台推送66期资讯,微信“粉丝”超过70万人。人社官网“12333专栏”的“在线咨询”栏目和电子社保微信平台共答复2.46万条用户留言所提的问题,“12333邮箱”共回复145封用户邮件,完成人社系统12333疑难单共2110件。五是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3.37万人次,转入1.26万人,转入金额36522.96万元,转出2.47万人,转出金额33096.03万元。六是大幅压缩市本级工伤认定工作时限,工伤认定工作时限按复杂程度分别压缩至国家法定工作时限60天的5%和25%以内。全年完成工伤认定案件8235件,其中市本级2010件。七是建立劳鉴及工伤待遇疑难案例讨论例会制度、工伤认定案件研讨会议机制、与涉诉法院建立审判前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工伤待遇、劳鉴经办管理工作。八是印发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推动简化工伤医疗费用核销程序。九是推动“互联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市级层面实现全程网办,2017年市退管中心接收退休人员3770人,其中“互联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全程网办136人,网上办理率为3.6%。十是创新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居住我市的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率达到100%。十一是2017年全市共计接收2.57万名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历年累计接收29.39万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为99.84%。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2017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700户次,较去年7140户次下降6.16%,书面审查4350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7960件,较2016年8373件,下降4.93%,处理110联动平台突发指令件2138件,较去年1831件上升16.77%,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4409人次,处理工资纠纷案件补发金额达1.05亿多元,涉及3.41万人,较去年1.54亿下降31.82%。上报典型突发纠纷案件情况报告26起,对22家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14.45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2件,较去年10件下降80%,涉及劳动者58人,涉及金额44.86万元。全市194个在建工地项目,其中121个政府投资工程在建项目已全部开展了“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非政府投资的40个在建项目开展了创建活动,100%完成年初30家的目标,并超额完成达33%。全市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8764件,调解成功率61.89%;全市仲裁机构立案6574件,结案6700件,调撤率为58.18%、终局裁决率为40.79%、结案率为91.86%。全市调解员、专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拟聘仲裁员培训共计329人,增长30%。

  (一)协同联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一是提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层级。成立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彰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顶层设计”的权威性。下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及配套责任分工方案,部署推进部、省、市意见落实。二是开展首届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认定工作。制定了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镇(街道)、社区、商业街(楼宇)、企业等五类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创建标准,全年共有77个单位被认定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三是推进思明区、湖里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央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要求,思明区、湖里区作为全省首批确定的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四是推进建筑领域“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全市180个在建工地项目创建了“无欠薪项目部”,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21个全部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完成率达100%,非政府投资在建项目开展创建40个,任务已超过年初预定目标33%,部分工地实现了劳动欠薪零投诉。五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开展。组织召开全市集体合同要约行动月工作部署会及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推进建立集体协商长效机制。2017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7%,比前三年平均数增长9.2%。

  (二)认真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2017年春节前后,联合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多部门深入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处理工资纠纷涉及金额1850多万元,专项检查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市政法委李伟华书记在全市相关工作会议中高度赞扬人社部门在解决欠薪问题工作中的措施和成效。积极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重点针对非法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单位,全年全市累计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2家次,劳务派遣单位225家次,劳务派遣用工单位90家,涉及劳务派遣员工近2.5万人,处理涉及劳务派遣机构举报投诉案件8起,涉及金额5.4万元,取缔非法招工摊点19处,通过抄告平台上报无营业执照单位68家,下达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15份,强制关闭无照经营单位1家,规范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重点抓好劳资隐患大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作用,依托监察系统、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等大数据平台,以企业劳动用工、非法使用童工、劳动纠纷隐患、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突发纠纷等问题为排查重点,多途径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做好厦门会晤安保工作。全市各区、街镇(岛内到社区)组织所属劳动监察网格员和工会兼职监察员共452人成立了28支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小分队,及时消除劳动保障监察领域不稳定因素。同时,根据排查出的隐患案件类型及危险等级,逐个会审研判,成立专案小组,分区域、按类型指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化解时限,随时处置因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确保“厦门会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因在厦门会晤筹备及服务保障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被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筹备及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一是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2017年我市继续将两网化建设的相关指标纳入各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当中,力争达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全覆盖。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街(镇)一级网格数43个,社区二级网格数492个,从市到社区(村)四级达到信息同步、数据联网的效果。各网格100%配备专用电脑接入支队网络系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各项主要工作包括主动监察、信访举报投诉、110联动案件的立案、调查、审批、处置程序均实现网络化操作,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更为高效和快捷。同时通过协管员信息采集,初步建立起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电子数据库。全年共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监察活动1750多次,排查劳资矛盾隐患149件,提高了矛盾纠纷的隐患排查能力。二是大力开展劳动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对390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工作。

  (四)全面推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2017年对我市266家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出A级守信单位232家,B级一般失信单位7家,C级严重失信单位27家。同时将评价等级名单抄报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以及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五)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一是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预告及应急调解机制;二是制定各区派出庭或调解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具体标准;三是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推选优秀基层调解组织、示范点和调解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四是加快案件审结工作,建立预警通报制度及定期通报制度,开展“僵尸案”清理工作。

  五、人事管理工作更规范

  (一)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顺利完成公务员招考计划,2017年我市政府系统计划招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13人,设112个职位,现有110人完成录用报到。一是抓好职位条件设置。突出基层导向。加强报名资格审查,查处一起考生伪造报名信息、恶意注册围考事件。二是加强笔试、面试组织管理。2017年笔试考试地选择在厦门的考生有23740人,设21个考点,793个考室。经笔试,共有336人进入面试,采用面试电子评分系统,取消用人单位选派的主考官,实行招考主管单位考官回避制,防止考生跑考官的现象,面试公正性进一步提升。加强考官队伍建设,抽调我市政府系统29人参加福建省2017年度公务员面试考官初任资格培训。三是大力充实公安队伍。指导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2017年我市公安机关共招收28名公安院校应届毕业生、2名维吾尔族语特殊人才充实公安队伍。四是开展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调研。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考录工作情况,对录用人员结构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对做好考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积极稳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工作。一是按计划有序开展市、区属事业单位联合招聘。2017年秋季市、区属事业单位联合招聘岗位征集公布348个岗位,拟聘382人,21758人应参加笔试(不含免笔试40人),实际14590人参加考试,到考率为67.06%。继续指导各区和各主管部门做好2016年秋季市、区属事业单位联合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工作,262人完成公示进入拟聘用手续办理环节(占计划聘用总人数269人的97.35%);全面完成2015年秋季市、区属事业单位联合招聘最终拟聘用439人聘用手续审核办理工作。二是指导、协助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2016年秋季专场招聘356名、2017年春季专场招聘88名和各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统计工作人员37名。三是首次探索试点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较好成效。四是分2期组织面试评委培训241人。全年共审核发布28个招聘方案推出2034个岗位计划招聘2564人,审核办理聘用手续2146人,其中博士64人、硕士747人,高级职称35人。

  (三)稳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我市2017年度营职以下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年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798名(计划分配684名,自主择业114名),较上年增加252名,比增46%,其中计划安置数占全省的38.5%。组织开展营职以下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共举办20场讲座,涉及厦门市社会经济概况、当前国际关系热点、行政执法的原理与实务、机关公文写作等多门课程。组织营职以下军转干部统一笔试,公示分数及排名,组织进公安体检。组织公开选岗会,493名营职以下军转干部中,安置驻厦省部属单位14名,市直机关单位50名,市属参公单位397名,市属事业单位30名,自愿安置在国有企业2名,安置机关参公比例达到93.5%。二是开展2017年度我市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相关工作。全年安置人数较去年递增10%,共89名随军随调家属进入安置计划。三是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成立军队转业干部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涉军群体权益保障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建军90周年关心关爱军转干部系列活动。通过座谈会、印制宣传册、板报、公开栏、标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自主择业政策宣传活动;约谈部分军转干部等相关人员,宣传相关政策,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思想沟通,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同时,持续加大上门走访、座谈、约谈力度。全年上门走访慰问203人次,座谈约谈280多人次,解困2800多人次,发放解困资金3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共接待企业军转干部400批次1000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市长专线等69件,并按照有关政策逐件给予答复。

  (四)积极推进公务员信用建设。建设全市公务员信用档案,全面记录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奖励情况、惩戒情况、受效能问责情况,并综合考虑以上情况对公务员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等四个等级。现对入库的512条公务员记录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着手准备将相关数据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配合市纪委做好问责数据库,包括处分惩戒备案、效能问责及其他备案两个数据库。2017年处分惩戒备案库中已入库68条记录,效能问责及其他备案库入库10条记录。通过在初任培训、培训超市、专题培训项目中增设法律知识课程,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推动政府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掌握法律知识,共开设《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纪律处分和问责条例解读》等12个专题法律培训班。

  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

  2017年审批机关事业单位进出人员工资增减3928人,职务(岗位)变动工资增减4701人次,考核晋升工资44028人,工龄认定648人,办理退休641人,高龄补贴597人,死亡抚恤待遇239人,遗属困难补助34人。指导厦门市海洋渔业研究所完成绩效考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增加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秘书处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做好“1+X”津贴补贴专项督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三次节假日津贴补贴奖金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常态化机制,参加省人社厅召开的全省“1+X”专项督查工作座谈会,组织各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赴莆田、宁德等地调研学习“1+X”工作经验做法。集中开展被效能问责、受党纪政纪处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以及年终奖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将“1+X”专项督查工作结合到我局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工作中进行检查。

  (二)加大医保监管力度。一是深入排查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方面的风险点,研究医保管理环节存在的漏洞,从制度建设、业务管理、信息化监控等层面梳理30多项重点加强和改进医保管理措施。不定期召开案情通报暨教育警示会,通报案情查处情况,对医保骗保案例、医保违规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完善医保定点评估流程,细化评分标准,严把准入关,建立高值药品登记备案制度,首批将凯美纳、韦瑞德、易瑞沙三种高值药品纳入登记备案管理。二是严格查处医保大案要案。配合公安部门做好“10.14”案件后续审查和起诉准备工作,对“10.14”案件涉案159名参保人,采取冻结社保卡、接受调查、签署诚信承诺书、限制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家数、限制门诊刷卡次数等处理措施,并对涉及的140家定点医疗机构,扣除不合理费用1654万余元。对审计移送的1371名嫌疑人,逐个约谈调查。通过医保反欺诈整治行动,医保基金支出大幅下降,医保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不断加强财务资产保障能力。一是以项目为抓手,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有力保障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二是积极开展预算项目事中、事后绩效考核工作。三是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市财政2017年全市一级预算单位支出进度情况通报中,我局执行进度位列前十,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践行勤俭朴素、从俭接待,严明纪律,严守要求。做到“十个严禁”。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没有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鲜花、烟酒、海鲜、土特产及购物卡、代金券等年货、节礼。

  七、加强机关内部自身建设

  (一)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组织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分4个片区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大会直播,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报告。召开会议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工作,组织两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发言会。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局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大气力破解制约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等4篇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三是传达学习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尤权在市、县委书记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市委裴金佳书记在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纪委孙明忠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等系列重要内容。四是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陆续组织学习《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五是发出学习倡议。联合向全市各企业用工单位、广大企业员工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市各企业用工单位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是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牵头工作,制定相关台帐,不定期反馈工作情况及迎接督查工作。二是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规范市区两级人社部门权责清单,公布我局现有权责事项241项。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出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方案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搭建事中事后监管操作技术平台,实现对行政许可成立市场主体监管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双随机抽查的全覆盖。出台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逐步建立人社监管事项评价体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四是开展2017-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局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设立信用体系“红黑名单”目录。

  (三)积极探索多元服务模式。一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人社窗口权责清单依申请事项124项均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和I厦门平台部署,且100%达到3星级要求,88.8%达到4星5星要求。实体政务平台和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I厦门平台)、人社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实体政务窗口,四类服务入口线上线下互动融合,提供网上预审服务,除有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事项外,均能实现线上线下受理,打破时间空间界限,审批服务方式改“人力流”向“信息流”转变。二是推动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工作,启动实施工作推进方案,74项依申请办理的权责清单事项的受理窗口在2018年3月底前将前移至各区、镇(街)、村(居)。三是推行“最多跑一趟”,通过对我局系统依申请事项流程再造,并经三轮梳理,实现“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104项,其中“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73项;“一趟不用跑”事项31项。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推行自助办理、预约办理、同城通办、“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和“上门取件,快递送达”等审批服务模式,让办事群众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服务方式。四是推出审批服务“一窗通办”。驻市政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推行“一窗通办”,集11大项、29子项审批服务事项整合到综合窗口,所有事项“一审一核”,即办事项“独任审核”,窗口工作人员由“一人专职”转为“一岗多能”。人社事务分中心推出“一窗通办”,整合9个业务系统,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业务模块负责人制”,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近10个窗口约30个事项实现“一窗通办”。五是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推行申报材料和许可文书“一表制”。累计取消各项办事材料81项,取消证照(卡)、证明26项,取消办理环节95个。调整简化整合申请材料和行政许可文书,推行“一表制”,许可文书替代原批复格式;采用“一表制”备案回执,加盖“审批专用章”。

  (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紧紧围绕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需要,组织开展9家单位28个科处级职位的干部选任;完成8名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的测评考核正式任职、以及2016年度8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任职定级。二是适应两局合并形势,充实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落实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14名干部轮岗交流挂职工作,其中机关5名干部轮岗,从系统内参公单位调任2名干部到机关任职,从系统外单位交流选任2名干部到机关任职,从海沧区、翔安区人社局商调2名干部到仲裁院、退管中心,2名干部调到其他单位;此外选派1名干部参加第三批干部驻村蹲点工作。三是配合完成医保局、医保中心人员和纪检干部划转工作。四是组织开展2016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2016年度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满意度分别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分值为96.59,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分值为99.0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满意度分值为99.0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满意度分值为96.59,新提拔任用干部满意度分值为93.06。五是组织开展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上报局领导和事业单位副局级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落实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处级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工作;录入78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形成汇总报告和数据报送市委组织部。对16名处级干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出具信息委托查询函,并填写《核实情况表》;开展2017年度全市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随机抽查核实9人。

  (五)精心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一是认真策划组织对外宣传。综合运用媒体(包括新闻报道、合作版面或栏目、新闻广播访谈等)、网站在线访谈、微信订阅号、新闻发布会(及新闻通气会)等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全年共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上刊发报道597篇次。二是及时报道局重要活动,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最新工作动态,全年共在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353篇。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编辑、上报。全年共编印《厦门人社》126期(去年全年共编印61期),及时完成上级约稿并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共向市两办信息部门报送262条信息,向人社部、省厅分别报送30多条信息。四是认真做好局网站更新维护。对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并增加微网站,全年来共发布网站信息2440条。与群众加强互动,策划组织局网站在线访谈12次,配合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五是创新做好新媒体宣传。官方微信订阅号“厦门人社”正式上线,活跃用户数已超3.8万人,共推送微信253条,平均每个工作日推送微信2条左右,阅读量最高的一条微信已有44332人阅读,微信后台回复群众咨询、留言3400多人次。六是加强局系统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局系统宣传信息员通讯录及微信群,密切联系沟通。组织局系统宣传信息员培训交流3次,就政务信息写作、新闻摄影、网络舆情应对等主题进行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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