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03-01-2020-008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办〔2020〕102号
生成日期 2020-09-02
标 题 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 11:47
字号: 分享:

各区人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2.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做好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服务供给,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的服务和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责任处室:办公室、产业处、就业处、劳关处、监察支队)

  3.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4.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市分工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5.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报送工作。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处)

  二、服务保障加快“两高两化”城市建设

  6.开展“惠企政策进园区”、“惠民政策进社区”、“入厦政策进校区”等宣传活动,针对涉企优惠、民生保障、引才聚才等政策进行宣传、落实,发放宣传手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处室:办公室、产业处、人才处、就业处、养老处、社保中心、人才中心、退服中心)

  7.完善劳动保障领域执法机制。继续推行以服务为导向的“柔性执法”原则,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帮助企业防化风险。全面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推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监管。

  (责任处室:监察处、监察支队、各处室单位)

  8.大力实施主动创稳。持续推动稳就业,重点加强10大类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企业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深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紧抓根治欠薪任务,做到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妥善处置,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处室:就业处、劳关处、监察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9.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

  10.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动态清理、清单调整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责任处室:审批处、各处室单位)

  11.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对标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责任处室:法规处、监察处、各处室单位)

  12.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措施,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责任处室:监察处、法规处、监察支队)

  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专项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责任处室:监察处、监察支队)

  14.贯彻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严格依法做好复议诉讼、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我局涉议涉诉业务处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推动落实局行政班子成员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处室:法规处、仲裁处、监察支队、各处室单位)

  1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推动我局规范性文件独立统一编号制度的有效落实。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16.探索我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进入省级统筹后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推动经济特区现有相关条例、政策与省级法规、规章衔接。

  (责任处室:法规处、养老处、工伤处、就业处)

  四、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提高法治意识

  17.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欺诈、人事考试作弊等方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责任处室:事业处、职建处、职专处、监察支队、社保中心、考试中心、职鉴中心按职责分别负责)

  18.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驻镇街派驻庭调解点建设和企业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推进在劳动力密集型和新业态行业中组建企业调解组织。依法严格规范信访业务,实行诉访分离,推动访调对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责任处室:办公室、仲裁处、劳关处、监察支队、仲裁院)

  19. 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做好公开属性审查,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责任处室: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20.深化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组织“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学习会、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21.提高政务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驻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项目及各项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各处室、单位应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确保法治人社建设各项任务逐步推进,按期完成。2020年12月31日前,我局应向市政府、省人社厅报告本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