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03-01-2021-001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办〔2021〕56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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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系统培训,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2.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方案。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中国、法治福建以及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系列精神和要求,结合上级出台的法治建设规划方案,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市分工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4.强化党内法规建设和实施。统筹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执行和清理,按要求开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二、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5.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到学史明理”四项重点任务,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人社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处室:法规处、就业处、机关党委、各处室单位)

  6.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责任处室:产业处、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三、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继续做好我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进入省级统筹后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等工作,做好现有相关条例、政策与省级法规、规章衔接。

  (责任处室:法规处、养老处、工伤处、就业处)

  8.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9.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秒批秒办”、掌上办理。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责任处室:审批处、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1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推动行业日常监管与企业信用评价一体化。

  (责任处室:监察处、各处室单位)

  11.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中的专业性作用。

  (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处室:监察处、监察支队)

  13.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执法案卷评议制度,推动建立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业执法检查。

  (责任处室:监察处、监察支队)

  14.严格依法做好复议诉讼、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我局涉议涉诉业务处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推动落实局行政班子成员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处室:法规处、仲裁处、监察支队、各处室单位)

  四、增强法治观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5.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处室:法规处、人事处)

  16.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 “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根据上级安排全力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人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深度融入服务和执法过程中。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17.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动建立“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全面实施“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坚持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

  (责任处室:办公室、仲裁处、监察支队、仲裁院)

  各处室、单位应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确保法治人社建设各项任务逐步推进,按期完成。2021年12月31日前,我局将向市政府、省人社厅报告本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要通过报刊或局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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