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03-01-2024-002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办〔2024〕22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26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区人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厦委法〔2024〕2号)、《2024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闽人社办〔2024〕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2024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化学习领悟,提升转化运用、贯彻落实能力。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强化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学规学法、用规用法实践成效。
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
(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贯彻落实《规范地方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按要求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执行和清理。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二、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规范审批流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责任单位:审批处、各处室单位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监管。
责任单位:监察处、各处室单位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人社领域指标监测、解读和任务分解。
责任处室:信产处、各处室单位
(七)落实公平竞争制度。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三、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助力法治人社建设提质增效
(八)推动落实立法项目。积极推动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立法进程以及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的调整适用工作。严格按程序起草、报送。
责任单位:职专处、就业处、法规处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拓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行柔性执法。按要求开展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加强监督。
责任单位:监察处、各处室单位
(十一)行政应议应诉工作。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推动构建“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十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按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新业态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扎实推进人社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仲裁处、仲裁院、办公室、劳关处、监察处、各处室单位
(十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推动“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十四)深入开展法治人社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人社政策法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各处室、单位应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确保法治人社建设各项任务逐步推进,按期完成。我局将按时向市政府、省人社厅报告本年度法治人社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要通过报刊或局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