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1-01-2021-062 主题分类 公开答复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函〔2021〕146号
生成日期 2021-07-02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40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40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7-1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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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陈雪委员:

  《借鉴台胞职业资格采认模式,推动建立金砖国家职业技术人才资格互认机制》(第2021400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时宣布,在厦门建立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开展政策协调、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领域合作。创新基地的建立开启了金砖国家合作新的大门,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创新合作,促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提供了重要平台。我局积极做好金砖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我国多数职业资格已允许外国人报名。我国职业资格考试中,报考条件一般只有所学专业、学历、从业年限的要求,如无特别规定外国人不能报考,只要满足报考条件都可以报考我国职业资格考试。

  (二)加强与金砖国家专业技术人才互动。举办 “金砖+”国家留学人才群英论坛,6位金砖国家留学人才和30余位各产业高层次留学人才代表,围绕“金砖启航、归鹭助力”主题,就如何助力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发挥留学人才特殊优势,畅所欲言。

  (三)依托厦门技师学院建设金砖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逐步建立金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机制,构建技能等级和技工院校职称贯通体系。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无法掌握金砖国家职业资格种类及资格条件。金砖其他国家有英语、俄语、葡萄牙语、印地语等多种语言,我市无法通过互联网查询这四国的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二)今后推动计划

  1.对来厦工作的金砖国家人才,根据其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需求,鼓励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以国民同等评价标准对其开展技能等级鉴定。对已持有金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根据互惠原则,积极推动厦门与金砖国家地方政府签署技能等级认定或采认协议。

  2.持续打造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金砖”赛道,便利金砖国家人才来厦就业创业。

  3.扎实推进金砖国家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建设,为我市建设金砖创新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署名:李宗泽(局长)

  联 系 人:罗莉(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处长)

  联系电话:0592-5052446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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