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1-01-2025-031 | 主题分类 | 公开答复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函〔2025〕72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3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答复类别:B类
市卫健委: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我局职能的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是各级党委政府改善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以“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发挥作用”为工作主线,通过建立科学设岗、统筹管理、动态调整的岗位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技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效力。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各级组织人社、卫健部门逐步建立完善科学设岗、统筹管理、动态调整的岗位管理机制,通过糅合设岗、特设岗、不占职数聘任等方式,不断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着力实现岗位和人员之间的合理配比,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效力。
(一)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主要在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主系列中设置,重点支持以下五种情形人才引进: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最新年度版)》资格条件和相关标准,或《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或拟突破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科研关键核心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出站人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其他符合有关特设岗位条件人员。
对于事业单位在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结构比例顶配的情况下,为满足事业发展的特殊需要,经批准可设置非常设聘用岗位。
(二)采用不占职数直聘专技岗位
1.对于长期安心扎根于基层,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满2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任相应等级。
2.对于选派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若单位专技岗位职数已满,可暂不占职数,3年内逐步消化。
3.对于选派出国的援外医疗队员,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任职资格直接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4.采用不占职数直聘副高级专技岗位等创新举措,支持全市综合性改革重点项目人才引进,如:开展“青鹭英才优培行动”,面向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招聘一批紧缺专业类别的博士生进入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三)探索全面试行糅合设岗方式
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糅合设岗,并打通不同层级之间的岗位互换方式。即在岗位设置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允许高级与中级、中级与初级,甚至高级与初级之间进行职数等量互换。通过创新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缓解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限制与人才成长矛盾。
(四)推行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一是在基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通过“定向评价”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岗位任职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高级岗位;二是基层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精神,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目前福建省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总体控制目标为1:3:6(高级:中级:初级),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获批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市属事业单位2.8:4.2:3、区属事业单位2:4:4,对推动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提案“参考其他地方将基层职称职数比例调整为2:6:2,已建成的社区医院岗位比例参照二级医院标准设定”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与争取。同时,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还将围绕全市重大战略规划、重点行业发展和重要项目建设等工作部署,在遵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创新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想方设法畅通人才成长渠道,着力破解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瓶颈,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目国(总会计师)
联 系 人:钱飞鸣(事业处处长)
联系电话:0592—2853296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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