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1-01-2025-034 | 主题分类 | 公开答复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函〔2025〕105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1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C类
市交通局:
《建议聚焦网约车司机难点痛点堵点 探索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厦门模式》(第20251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政策制度上,工伤保险已全面实行省级统筹。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9〕49号)和《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五统一,一调剂”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机制,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根据前述规定,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均需按照省级统筹方案实施,市本级在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保险费率及缴费标准等政策调整方面并无自主权限。网约车司机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险暂无政策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2024年以来,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18条措施出台并实施、地方性立法顺利启动、具有厦门特色的保障模式初步形成。
(一)推动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年内落地
根据国家试点部署,我省将于今年启动开展全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行业为试点重点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对象纳入我省试点范围,待遇给付申请、伤害确认相关流程参照现行工伤保险的相关流程。同时,全省已开发建设统一的业务信息化平台。我局将遵守省级统筹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二)加强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益鹭保”宣传推广
2023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益鹭保”工作方案》,同年9月13日推出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益鹭保”,是政府重视,企业所盼,灵活就业人员急需的普惠型保险。
“益鹭保”采用“政府主导、商业保险运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愿投保”的运营模式,不限户籍、不分行业类别,年龄覆盖16-65周岁,采用统一收费及赔付标准。同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时间不确定的特点,特别设计按日参保、按日计费,其中50%保费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保费0.8元/人/天,补贴后0.4元/人/天,发生职业伤害时能够获得最高40万元的保险保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抵御职业伤害风险的能力,增强灵活就业人员在厦门的归属感、安全感。
项目实施初期,高规格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融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专题宣传。会同市总工会等单位为春节后返厦务工的2000名灵活就业人员送出“益鹭保”爱心保障;会同市人力资源协会和市企联举办“益鹭保”宣讲活动,向平台和用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进一步扩大“益鹭保”知晓覆盖面;发动商业保险公司针对重点行业的客群,例如网约车司机等,进行积极宣传引导。
截止2025年4月20日,益鹭保承保人数37937人,累计投保天次193.7万天次。“益鹭保”不仅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职业伤害兜底保障,还进一步分散了平台企业的经济风险。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推动计划
作为典型行业领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障同样面临劳动关系难以界定,社会保险机制不完善,平台算法监测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市总工会、市委金融办、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研究完善“益鹭保”工作方案,整合市总工会意外险等项目资源,持续实施保费补贴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同时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契机,加强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和人社部劳科院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平台企业算法监测、职业伤害保障扩面等领域的科研和课题研究,推进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工作。
领导署名:周昱(局长)
联 系 人:陈相秋(劳关处处长)
联系电话:0592-2853325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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