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1-01-2025-042 主题分类 公开答复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函〔2025〕146号
生成日期 2025-07-08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4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4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1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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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工商联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的建议》(第202541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委员提出的立法、监管等方面的建议,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工作职能并仔细对照,推进工作更好开展。

  二、措施与成效

  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目前已采取相关措施并取得如下成效:

  (一)推动地方立法并完善配套机制

  1.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探索“小快灵”方式立法,《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列入2025年度立法计划,目前《若干规定》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将按程序推进后续修改和审议工作,力争今年颁布实施。《若干规定》草案从订立书面协议、管理规范公开以及算法取中等方面,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明确企业与网约配送员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网约配送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休息权、社会保险等,强化权益保障措施,全面覆盖网约配送员的劳动权益,为我市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支撑。

  2.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裁审衔接。按照《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部发〔2005〕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办案指导,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积极营造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治环境。

  3.推动集体协商,保障民主权利。工会部门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领域建立平台企业协商、行业性集体协商机制,引导依法合规确定劳动规则。编印《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协商操作手册》,签订《厦门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湖里区行业性网约车女司机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推动重点企业如京东、朴朴、美团、饿了么等围绕劳动报酬水平、劳动保护、职业发展、防暑降温保障措施与行政方进行协商恳谈。

  (二)加强“法治+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1.畅通专门维权渠道。人社、司法、市场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开展法规政策宣讲、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等,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和意见的有关要求,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2023年以来,陆续成立市、区两级7家权益保障中心以及邮政快递、网约车、家政等3个行业调解中心,引入法律援助、工会调解、平台企业服务等站点进驻,建立“云调解”平台,实现诉、裁、调、审有效衔接,累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咨询、调解、仲裁等维权服务7000人次。

  2.落实工会监督责任。推动“一函两书”机制在新就业群体中的推广运用。在微信公众号、网站上发布面向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倡议平台企业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两指引、一指南”要求,做好依法合规用工、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健全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落实安全卫生责任、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依法履行民主程、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会权利。倡议平台及合作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保障劳动者的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

  3.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加大工会参与新就业形态纠纷调解力度,推动各区总工会参与分中心和行业调解中心建设,向各中心派驻工会调解员。推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和“工会枫桥”维权服务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工会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工会法律服务网络,提供“接地气”“零距离”的工会服务。2024年来,各级工会调解新就业形态案件188件,其中调解成功89件,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挽回经济损失26.2万元。

  (三)加强行政监管和保障服务

  1.构建权益保障体系。厦门市委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领导牵头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专班,以市委办名义出台《厦门市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若干措施》,形成“一个跨部门协作机制、一个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一个职业伤害保险、一个数字化服务系统”的“四个一”工作经验,初步构建起具有厦门特色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支持和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早参保、多缴费,提高养老、医疗保障水平。

  2.督促平台落实管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厦门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规范》,于2025年1月10日正式实施。3月27日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召开网络餐饮配送管理行政指导会,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外卖三家平台在厦负责人参加会议,四部门结合职责分别就加强证照资质动态核验、优化配送流程、强化交通安全培训、保障骑手权益、推广食安封签等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3.保障骑手合法权益。市人社局、总工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创新推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益鹭保”,通过“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商业保险运作”方式,劳动者每人每天仅需花费0.4元,即可获得最高40万元的职业伤害保障,目前,已投保4万余人次。工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组织2.3万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医疗互助保障,为238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体检服务,赠送以“益鹭保”意外伤害保险3.66万份;市场监督管理、人社等部门推动骑手数据库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总工会共同推动饿了么率先全省成立“蓝骑士联合工会”;各区市场监督管理、红十字会、区交警等部门组织辖区配送企业和骑手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活动,每季度推荐平台骑手参加文明办组织的“遵章守纪好骑手”评选。

  (四)完善对“算法规则”的监测

  1.立法明确算法监测规定。《若干规定》草案在公开管理规范、合理设定考核规则、完善报酬标准、加强休息权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一是企业应当向网约配送员公开与其基本权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算法规则;二是企业应当完善考核机制,优化算法规则;三是企业应当综合工作任务、劳动强度和订单的配送路程以及交通状况等,合理确定订单配送时长和报酬;四是网约配送员连续接单时间达到一定时间的,企业应当发出疲劳提示,对规范企业算法规则起到有效促进作用。同时,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上述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大适用到其他新就业群体的必要性、可行性。

  2.加强算法监测。市人社局目前已开展调研,研究建立外卖平台企业算法规则的监测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通过建立平台算法监测样本库,从不同维度随机抽取骑手和订单行程样本信息,分析骑手群体的订单总量、配送时长、订单路径等生产情况,依托AI大模型评估不同情况下配送时长设置、配送订单分配、工作和休息时间设置的合理性;结合骑手交通违章信息,分析配送过程的合规性、评估平台企业考核骑手算法的合理性,从而为劳动者维权、工会协商和政府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3.推动平台“算法取中”。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网信部门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平台利用算法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问题;积极推动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外卖平台厦门片区负责人向总部建言,不断优化平台算法,调整规则设置,通过“算法取中”合理制定考核制度,灵活增加配送时间,加大对骑手权益保护,如针对暴雨天气、商户出餐慢等复杂配送场景,灵活调整配送时限,取消超时罚款制度等;要求平台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配送往返路线,合理设定取餐和送餐时限,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有效避免因任务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督促平台加强对骑手规范管理,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骑手的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为进行内部惩戒。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面临一些困难与挑战,一是平台用工数据互联共享不够、算法监管缺乏制度支撑;二是头部平台建会入会推进困难,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复杂的劳动关系增加了建会入会的难度,部分平台企业对集体协商的配合度低,劳动者参与度不足,导致劳动者的权益诉求无法通过有效机制得到保障;三是部分劳动者参保意愿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制约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质效。

  下一步,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重点推进美团等平台组建工会,持续推动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工作;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为试点未覆盖的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会员购买“益鹭保”升级保险,进一步提升劳动者保障水平;加快推动出台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做好法规实施工作,从法治层面更好地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维护劳动者权益。

  领导署名:吴目国(总会计师)

  联系人:陈相秋(劳动关系处处长)

  联系电话:285332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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