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1-01-2025-043 | 主题分类 | 公开答复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函〔2025〕153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16 | ||
标 题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答复类别:B类
乐智强委员:
《推动政策创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元职业伤害保障的建议》(第2025412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委员提出的立法、监管等方面的建议,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工作职能并仔细对照,推进工作更好开展。
政策制度上,工伤保险已全面实行省级统筹。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9〕49号)和《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五统一,一调剂”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机制,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根据前述规定,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均需按照省级统筹方案实施,市本级在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保险费率及缴费标准等政策调整方面并无自主权限。
二、措施与成效
我们十分认同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目前已采取相关措施并取得如下成效:
(一)推动地方立法并完善配套机制
1.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市人社局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探索“小快灵”方式立法,《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列入2025年度立法计划,目前《若干规定》草案经过市人大一审,将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力争今年颁布实施。《若干规定》草案规定“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企业应当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与网约配送员签订书面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网约配送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休息权、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权益,落实约谈监管、罚则等权益保障措施和责任部门,维护配送员合法权益。
2.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裁审衔接。按照《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部发〔2005〕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办案指导,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积极营造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严密实施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市人社局在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下于2025年7月启动职业伤害保险试运行,覆盖美团、饿了吗、达达、闪送、曹操出行、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11大全国性平台,涉及即时配送、同城货运、外卖、交通出行等4大行业,有效解决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意外伤害保障的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其特殊的属性是以项目为单位开展生产、经营,项目下存在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各施工工程队等不同主体,难以确定主体责任,且建筑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有一定生命周期,临时性和随机性强,人员流动性极大,适合“以项目为单位的工伤团体险”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用工主体责任较明确,人员流动性虽然大但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用工和就业信息,通过人员和订单进行参保、征收能够明确劳动(劳务)关系、明确参保主体和征收范围,确保高效、精准和全覆盖,通过提升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监测分析能够减轻工作量和简化流程实现高效、便民。
(三)不断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益鹭保”工作实效
2023年9月“益鹭保”发布以来,已有4.4万余人次投保,总计200余万天次。在项目推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融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专题宣传。二是连续两年会同市总工会等单位为春节后返厦务工的近4000名灵活就业人员送出“益鹭保”爱心保障。向平台和用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进一步扩大“益鹭保”知晓覆盖面。三是发动保险公司针对重点行业的客群,例如骑手、网约车司机、家政人员、工厂零工等,进行积极宣传引导。四是分析研究参保数据,挖掘潜在目标群体,相关单位按行业类别加强针对性推广。
同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厦门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商讨,协同各保险公司参与研讨,修订完善“益鹭保”工作方案,对保障条件、保费优惠、承保模式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并拟向市政府申请延续实施保费补贴政策,在新一阶段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调动承保机构积极性,加强针对性宣传推广,促进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面。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职业伤害保险属于全国性的社会保险,需要国家顶层设计也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多个部门共同会商研讨,同时走访和约谈各大平台企业总部确定方案、细则后稳步推进,逐步扩大试点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和平台企业,搭建全国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省级建设统一的职业伤害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地市(含计划单列市)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二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从业的各大平台都已有商业意外保险,并采用当天平台直接从收入扣减的方式代为投保,已与相关保险公司建立利益共同体,限制其参加公益性“益鹭保”的积极性。同时许多灵活就业人员对自身保险保障情况缺乏正确认知,加上平台扣费方式无感,考虑生活成本与经济负担,导致参保意愿不足。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加快推动2025年出台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做好法规实施工作,更好地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职业伤害保险的政策意义、保险方案,提高“益鹭保”的知晓度与社会认知度。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保险宣传活动,如举办保险知识讲座、研讨会等,扩大覆盖面,提升参保率。
领导署名:吴目国(总会计师)
联系人:陈相秋(劳动关系处处长)
联系电话:285332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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