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14-31-01-2025-045 主题分类 公开答复
发布机构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厦人社函〔2025〕154号
生成日期 2025-07-18
标 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3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3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7-2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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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A类

乐智强委员:

  《强化社会保障助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质量发展》(第20254132号)收悉,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医保局认真研究,现结合各单位职能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感谢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在提案中提到优化就业帮扶举措,强化技能培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力促应保尽保”等建议,对于加快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们表示感谢。各单位组织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举措,加强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优化政策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精准就业服务。鼓励各区、国有企业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事业单位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对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以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开展常态化“131”就业帮扶,支持到企业就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

  二是丰富农民用工渠道。依托线上线下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平台,向灵活就业农民就近提供服务。目前,市、区已建成6个零工市场和20个零工驿站,实现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一体化,2024年底注册会员近3万人。

  三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出台《支持大学生返乡下乡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若干措施》,对我市农村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含大专),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1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累计扶持高校毕业生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8家、扶持资金1540万元。降低农业领域创业融资成本,我市设立农业信贷担保基金,为我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截至2025年3月底,农信基金累计为101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约1.5亿贷款。

  (二)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一是制定“新农人”建设方案。印发《厦门市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厦农办〔2025〕2号),围绕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以服务产业为立足点,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大力培育具有新理念、新素养、新技艺、新创意、新面貌等特质的“新农人”,为我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是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24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49期,其中市级7期、区级42期;完成培训2684人次,其中市级585人次;同安区669人次,翔安区700人次,集美区424人次,海沧区306人次。

  三是开展学历继续教育。组织高素质农民开展本科和专科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推荐继续教育生源27人,其中推荐本科学历继续教育9人,专科学历继续教育18人。

  四是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加强技工学校、民办职能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在农村开展适合农村创业和农民实现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对被征地农民和海城退养渔民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形成转产、转业、创业的支持机制,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海失地农渔民转产就业。

  (三)扩大社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持续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在“厦门人社”、“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22次。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24年1月起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达370元。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53.77万人,同比增长2.95%。

  二是积极创新工伤保障。持续推动“益鹭保”项目,采用“政府主导、商业保险运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愿投保”的运营模式,不限户籍、不分行业类别,年龄覆盖16-65周岁,采取统一收费及赔付标准。目前,益鹭保承保人数3.2万人,累计投保天次188.68万天次。“益鹭保”不仅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职业伤害兜底保障,还进一步分散了平台企业的经济风险。

  三是推动“惠厦保”服务升级。推动“惠厦保”突破普通商业保险投保限制,不限健康状况,无论男女老幼,带病可保可赔,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或本市户籍的异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投保。首单投保者即为1名罹患戈谢病的患儿,投保人中最大年龄106岁。每年采取“免申即享”“全额资助”的方式向全市近6万名包含特困供养老人、低保老人等特定困难群体捐赠“惠厦保”爱心保单,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在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上,筑牢防范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防火墙”。“惠厦保”运行三年来,累计赔付6.5万件,金额近2亿元。获赔群众中,既往病人群超52%,60岁以上老人占56.5%,最大年龄超100岁。

  四是探索开展长期照护。2014年起率先在全省开展“医养结合”创新实践。开展医保定点服务,将我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服务范围。截至2025年3月,已将35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简称“医养结合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减轻失能费用负担,对于入住医养结合机构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且符合条件的对象,其产生的床位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一站式”刷卡直接结算。2024年度,我市医养结合机构床日结算医保总费用6428.53万元。支持家庭病床服务,对符合条件特殊情况需设立家庭病床者,发生的建床费、巡诊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上门查床、治疗、护理以及康复等家庭病床服务。2024年全年建床3027人次,总床日21.89万床日,总费用76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问题

  目前面临的问题:一是机构人员配置不足。当前医保部门正面临重大改革任务,如实施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基金监管等,独立实施长护险相关的专业机构和专职人员不足。二是资金筹集压力增大。国家明确要求长护险应当建立独立稳定的筹资渠道,通过个人、用人单位、财政和社会等方式筹资,做到与基本医疗保险切割清晰、相互独立。但现阶段本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且实施长护险需向用人单位和个人另行筹资,加重市场主体负担,需审慎制定筹资政策。

  (二)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助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就业帮扶措施。充分发挥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优势,提供更加精准的零工求职招聘信息,发挥就业指导专家队伍作用,常态落实“131”帮扶机制,做好就困人员帮扶。

  二是持续支持农民创新创业。依托创业指导专家团,对有创业意愿、创业计划,尚未注册成立商事主体的农民创业群体提供开业指导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三是持续提升就业能力。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农民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

  四是持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研究完善“益鹭保”工作方案,持续实施保费补贴政策,扩大保险覆盖面。适时推动长护险制度在我市落地。

  五是推动“惠厦保”持续升级。探索增强“惠厦保”对老年人的医疗增值服务,用好特药遴选机制,将更多的新药好药纳入商保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就医购药负担。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希望您能一如继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姜保收(副局长)

  联 系 人:张艺苗(就业处处长)

  联系电话:0592-2853266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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