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2-01-2023-078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党组〔2023〕117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28 | ||
标 题 |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同意李佳莹等同志任职的批复 |
中共厦门技师学院委员会:
你学院《关于学院中层副职拟任人选的请示》(厦技师院党委〔2023〕43号)收悉。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李佳莹同志任厦门技师学院办公室副主任(管理岗8级),试用期一年;
彭涛同志任厦门技师学院学生处副处长(管理岗8级),试用期一年;
柯笔桦同志任厦门技师学院学生处副处长(管理岗8级),试用期一年。
请按规定办理岗位聘任手续。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