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2-01-2024-007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党组〔2024〕8号 |
生成日期 | 2024-01-10 | ||
标 题 |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李仑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
中共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支部委员会:
因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在试用期间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仑同志任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庭长(管理岗8级),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起算。
请按规定办理岗位聘任手续。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