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2-01-2024-069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党组〔2024〕103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30 | ||
标 题 |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曹宇辰等同志正式任职的批复 |
中共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你中心《关于曹宇辰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请示》(厦社保总支〔2024〕31号)收悉。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曹宇辰同志任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副科长;
曹智伟同志任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副科长。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11月起算。
请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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