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4-32-01-2025-025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厦人社党组〔2025〕42号 |
生成日期 | 2025-05-16 | ||
标 题 |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同意傅歆茹同志挂职的批复 |
中共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你中心《关于傅歆茹同志挂职的请示》(厦社保总支〔2025〕9号)收悉。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陈庆超等同志挂职的通知》(厦委组挂函〔2025〕53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傅歆茹同志挂职任厦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计划财务科工作人员,挂职时间从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请按规定办理。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5月16日
附件: